物业公司要收保证金,这是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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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9-1-30 06: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装修开始,物业公司就一直叫我们和装修公司的人说叫他们交1000元的装修保证金~昨天又打了个电话给我说再不叫他们交保证金就要断我们的水电,他们真这么做属于侵权了吧~我认为这事也不关我业主的事吧,要收钱直接去找帮我们装修的人好了。现在不知道怎么解决~请专家们指点!(我家还有1个星期装修结束)
如果你是南京的我可以回答你如果你是南京的并且是3月1号以后才开始装修的,那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不需要交钱。3月1号《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开始实行其中明确规定了取消800—1500的装修保证金,统一为3.5元/平的装修服务费(3。5元包括了建筑垃圾清运费)。原装修保证金、装修垃圾清运费、出入证工本费、电梯使用费明令取消我把法律文件传给你,具体也可到南京物价局网页上下载参考文献:《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附件:关于印发《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htm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照行规是这样的,物业协议中也有规定,主要是看装修中有无破坏房屋结构或者基础设施方面的问题。如果装修中出现问题,物业会罚款。这时就必须明确问题的责任,如果装修公司征求了你的同意,那么责任就在你了;如果未经你本人同意或者是由于装修公司的操作失当造成,应当在装修款中扣除。一般装修公司都在合同中规定,由业主交保证金,这一点不要和他去争。因为如果装修公司交保证金,十有八九是要被物业扣的;如果业主交,物业轻易不会扣,除非发生什么严重的问题。关键是要和装修公司谈好对于出现问题的责任如何明确。另外,交保证金时一定要与物业谈好,什么时候退保证金,一般是在装修验收后2个月之内。一般水电改造完成之后就可以让物业来验收,越早验收越早退保证金,物业对这种问题一般不会为难业主。我不知道你在哪个城市,1000元的保证金在北京不算高,北京一般在2000-3000元。
从南京市物价局了解到,按照2002年南京市物价局发布的182号文件规定,物管在装修房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必须把装修保证金退还业主。所以,该物业在验收三个月后再退还保证金的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今年2月南京出台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新的收费标准彻底取消了原先15元/平方米、最低800元/户、最高1500元/户的装修保证金的收取。
??各地政府的规定不尽相同,但物业管理公司收取装修保证金的作法是合乎规定的,这在十年前就开始实行了!??有的地方规定由房管局收取,即批准你进行装修的部门。交纳保证金后,核发装修施工许可证,施工结束后,凭相关证明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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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因为经济、文化、地域、管理水平不同,没有一个可以在全国适用的、具体内容一致的物业管理规定。1000元的保证金,价格不高,主要是限制业主装修时不要破坏房屋内的结构,装修完毕,物管部门检查合格,钱是要退还你的。一般情况,这钱是由业主支付,因为,房屋内的结构怎样动,装修公司无权决定,决定权是你。我认为,你没有必要为此事烦恼,先交上1000元,避免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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