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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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9-1-30 06: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购房人所买的商品房面积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室内面积,另一部分则是直接为居住服务的公共空间,这部分空间分摊到每套房中,由买房人共摊,称为公摊面积。 根据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规定,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也不可用于分摊的有: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信报讯(记者务名扬)根据北京市建委下发的《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方案和房屋测绘技术报告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05年1月1日起,房地产企业必须将公摊面积算法等相关资料在北京市房屋土地测绘信息网(www.bjfdcch.com.cn )上公示。不过,有律师提醒消费者,网上公示公摊面积仅具参考价值,在购房者因公摊面积而与开发商产生纠纷时,这些数据并不能成为法律诉讼中的有力证据。 昨天,北京市房屋土地测绘信息网该项工作联系人张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市建委此举是为了使开发商的项目申报流程透明化,维护购房者的合法知情权。张侠说,按照政府规定,开发商在得到预售许可前必须将公摊面积等资料提交以供审核,但之前这一流程对购房者而言并不透明,购房者在合同中看到的公摊面积数据也许与开发商申报时已大相径庭。因此,某些开发商为了在商品房买卖阶段赚取更多利润,在获得预售许可后擅自更改公摊面积的行为并不鲜见。所以,市建委下发该项通知的目的?熏就是为了打击开发商的欺诈行为。该项通知在2005年强制执行,如果新项目开发商不在网上公示公摊面积的详细资料,就不会得到预售许可。但是,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律师牟子健提醒购房者:“切不可因为公摊面积网上公示而忽视对购房合同中此类数据的反复核实。”他说,开发商为了得到预售许可,是一定会依照市建委的规定执行的,但在网上公示的数据对消费者而言仅具参考价值,在购房者因公摊面积与开发商产生纠纷时,这些数据并不能成为法律诉讼中的有力证据。这是因为开发商与市建委之间是行政法律关系,当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发生擅自更改公摊面积的情况时,市建委可以对其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而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所签订的购房合同才是最具法律效应的文件。“由于法律关系不同,不能排除某些开发商甘愿接受行政处罚,而在购房合同中私自加大公摊面积而损害购房者利益的可能。”牟律师说。对于购房者今后如何规避因公摊面积造成纠纷,牟律师表示,最好将网上公示的公摊面积数据真正写入到购房合同中,并在签订前仔细核对数据有无差错。同时要具备保留证据意识,保存好开发商提供的广告、楼书、宣传彩页等。如果宣传单中出现类似“以实际情况为准”等过小字体的词语,一定要向开发商核实真实情况,并落实到纸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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