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农村的房子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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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9-1-30 06: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许多朋友在奉贤农村购买了农民的房子,买卖合同经过镇公证处公证,有的翻造了新房子(有村里的批复),但农村没有房产证,只有宅基地使用证,目前还是原房东的名字。请问:1、这种买卖成立吗?有无明文规定?2、新造的房子到底属于谁?村里的批复有效吗?若无效,应该怎么办?3、如何办理宅基地使用证过户手续?谢谢大家!
我劝你还是仔细点吧!我发给你篇文章你看看吧!或你到home.163.com浏览浏览吧!对你有好处的!房管局:农村集资房不能买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政府早已经三申五令要求农村集资房 不能销售,市民也不要购买农村集资房。他更特别强调,市民必须看到楼盘的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能购买一手房。   对于建成农村集资房的处理,该负责人表示,根据1997年出台的《关于处 理我市农村集资房问题的决定》(穗府48号),1996年12月之前建成的农村集资 房,对影响城市规划,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由规划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补办有关手续后保留使用;对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规划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 有关手续。而集资房必须补交集资房市政、公用设施配套统筹资金,数额为集 资房单项工程土建总造价的5%-15%。但是,位于道路红线或骑压现有地下管 线、影响城市安全或周围建筑物安全、影响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或整体布局和污 染城市环境、妨碍消防、占用河道和市政渠道以及公共绿地、破坏或影响文物 保护和风景名胜区的,一律必须拆除。具体补办手续应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   对于1996年12月以后发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集资房的行为,由土地管理 部门和规划管理部门按照土地管理和规划管理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有关 部门要及时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的房屋。所以,这也意味着,1996年12月以后 才兴建的龙怡苑将要被拆除。   (子文)   市民购买集资房不受法律保护   律师看法:   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房地产资深律师陈敏表示,现时法院并不受 理由于集资房引起的纠纷,集资房的购买合同也是无效合同,集资房购买者的 购房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市民不应该购买集资房。   陈敏还表示,在“龙怡苑事件”上,龙怡苑的违规建筑是政府监管的问 题,但该问题与龙怡苑业主购房合同无效没有必然的、直接的因果关系。而 且,购买集资房最大的危害还不是被拆建,而是业主的居住安全。陈敏表示, 集资房是在逃避政府监管的情况下建成的,与整个建设过程都被政府监管的商 品房有很大的不同,所以集资房的房屋质量是否合格是最让人担忧的。文章来源:金羊网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这样无效的.只有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人是房子的主人.而宅基地使用权一般是不可以卖的,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主权.
上海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啊,难道上海就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调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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