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算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什么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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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9-1-30 06: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打算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什么申请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购房者应是在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离退休职工。但住房公积金处于封存状态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具备的条件有: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并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文件;4、申请贷款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仍正常缴存;5、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6、符合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人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简称公积金权益人)按规定足额缴存公积金;  4、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法合同或有效证明文件;  5、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全部价款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  6、有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住房或有价证券)作抵押或质押;  7、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体户如果已经建立了住房公积金,按照《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办法》的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  借款申请人到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填报借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明;  2、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文件;  3、借款人所在单位同意贷款的信函;  4、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初审  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对申请进行初审。  三、调查  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初审合格后,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经办机构对贷款进行调查,并提出调查意见。  四、审批和签订委托合同  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根据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经办机构提出的调查意见,对贷款进行审批。审批同意,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与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经办机构签订委托合同,然后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  五、签订借款合同  根据委托合同,受托人(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经办机构)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应合同。  六、划拨贷款  借款合同生效后,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户,再由受托人按借款合同拨付。  如果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不符合《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办法》中贷款对象的规定,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摘自深圳住交会)
都在自问自答!呵呵,我看看最终选择谁的!有很多道题就你们几个人呀!找点帮人的答吧!有意思!还都是baishi2001的问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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