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未办理房产证,可是首付款发票丢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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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9-1-30 06: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票是丢了,房子还没有收,听说办房产证要用,到时要怎么补救呢?
发票不是房屋权属登记的证据,法定证据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房产部门之所以查验(请注意:不是收缴)发票,主要考虑开发商是否逃税的问题。所以不必担心,发票总有存根嘛,复印一下让开发商在复印件上加盖财务账就行了。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去交款单位补开一张发票即可.
我是在一家大型国家开发企业工作,一般这样的情况,我们都会让客户在报纸上登份遗失声明,内容就是说这个房子是你买,(写明房子地址),现在发票已丢失,声明作废,然后让开发商重新开一份就可以了(也可以等到可以办产权证的时候,给你开出大发票就可以了~)
重新开一个就可以了,很简单的:)
问一下律师好啦。
没问题的,房产公司有存根,办证的时候需要的是统一发票,也就是房产证上的价格.
工商局有低单
问一下律师好啦。
怎么这么残,我得也丢了,而且是去收房的时候丢的。我让开发商给我重开,他不重开,而且说以后的全款发票只能开,出去首款以后的钱。叫我怎么办呀,给我出个主意bangbang谢谢,可是开发商不给我盖这个财务章,我怎么办呢,他们只是说由他们代办房产证,所以没关系。我想知道以后还有什么地方用到这个发票,还有什么补救措施。会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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