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梅毒问题今天,我刚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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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梅毒问题今天,我刚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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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7 2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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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咨询描述:
有关梅毒问题
今天,我刚刚做了血清检查,呈阳性,医生说是梅毒.
可以现在我老公做了血液检查呈阴性,在做血液检查时要不要注明是梅毒检查,那样是不是效果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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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0-7 21: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梅毒是由苍白(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VD,STD).绝大多数是通过性途径传播,临床上可表现为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和潜伏梅毒.感染后产生感染性免疫,感染2周后产生特异性IgM抗体,此型抗体不能通过胎盘;感染后4周出现特异性IgG抗体,可通过胎盘.完全治愈的早期梅毒可再感染.
梅毒是人类独有的疾病,显性和隐性梅毒患者是传染源,感染TP的人的皮损分泌物,血液中含大量TP.感染后的头2年最具传染性,2 年后基本不通过性传播.TP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并在感染后2年依然有传染给胎儿的危险.
性接触是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约占其95%以上.感染TP 的早期传染性最强.如果是显性梅毒,可发生性行为接触的任何部位的硬下疳,如生殖器,肛周,直肠,乳头,舌,咽,手指等部位的硬下疳.随着病期的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一般认为感染后2年以上性接触就不再有传染性.
治疗的效果显效快慢因人而异.建议夫妻接着同时治疗,直到双方都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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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0-7 21: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梅毒患者在抗梅治疗后,其血清反应一般有3种变化的可能:
(1)血清阴转.
(2)血清滴度降低不阴转,或血清抵抗.
(3)血清反应表明复发.如果梅毒患者接受了不足量的抗梅治疗后,血清反应可以在暂时阴转后不久又转为阳性,或者滴度升高4倍(如由1:2升至1:8),此即谓“血清复发”,由此可见,抗梅治疗的正规足量与否与血清复发存在着密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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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0-7 21: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梅毒诊断原则:1.病史:应注意感染史,婚姻史,妊娠史,生育史等.对胎传梅毒应了解生母梅毒病史.2.体检:应作全面体格检查,注意全身皮肤,粘膜,骨骼,口腔,外阴,肛门及表浅淋巴结等部位,必要时进行心脏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及其他系统检查和妇科检查等.3.实验室检查:a.暗视野显微镜检查梅毒螺旋体.b.梅毒血清学试验: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如VDRL,RPR,USR试验等,为筛查试验.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如TPHA,FTA-ABS试验等,为证实试验.c.组织病理检查.梅毒分期诊断标准: 一期梅毒a.有感染史,潜伏期一般为2~3周.b.临床表现: 典型硬下疳:一般单发,1~2cm大小,圆形或椭圆形,稍高出皮面,呈肉红色的糜烂面或浅在性溃疡.疮面清洁,分泌物量少,周边及基底浸润明显具软骨样硬度,无痛.多发于外生殖器,也可见于肛门,宫颈,口唇,乳房等部位. 腹股沟或患部近卫淋巴结可肿大,常为数个,大小不等,质硬,不粘连,不破溃,无痛.实验室检查:1) 暗视野显微镜检查:皮肤粘膜损害或淋巴结穿刺液可查见梅毒螺旋体.2)梅毒血清学试验: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如感染不足2~3周,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可为阴性.应于感染4周后复查.疑似病例:具备a及b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加实验室检查任何一项为确诊病例.依据症状及血清检查可确诊的,你老公检查阴性不是你说的那样,有两种四种可能1.没有感染梅毒 2.潜伏期内,建议过短时间再查.3 梅毒治疗后进入恢复阶段 4.晚期梅毒也有可能阴性
以上是对“有关梅毒问题今天,我刚刚做..”这个问题的建议,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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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0-7 21: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必要单独注明,一般写上免疫系列就都包括了.
梅毒是由苍白(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VD,STD).绝大多数是通过性途径传播,临床上可表现为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和潜伏梅毒.

传染源及传播途径1,传染源: 梅毒是人类独有的疾病,显性和隐性梅毒患者是传染源,感染TP的人的皮损分泌物,血液中含大量TP.感染后的头2年最具传染性,2 年后基本不通过性传播.TP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并在感染后2年依然有传染给胎儿的危险.2,传播途径: 性接触是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约占其95%以上.感染TP 的早期传染性最强.如果是显性梅毒,可发生性行为接触的任何部位的硬下疳,如生殖器,肛周,直肠,乳头,舌,咽,手指等部位的硬下疳.随着病期的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一般认为感染后2年以上性接触就不再有传染性.3,患有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引起胎儿宫内感染,多发生在妊娠 4个月以后,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分娩胎传梅毒儿.,一般认为孕妇梅毒病期越短,对胎儿感染的机会越大.感染后2年仍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4,梅毒螺旋体也可以间接接触传染,如通过接吻, 哺乳和被患者分泌物污染的衣裤,被褥等日常用品造成传播.
治疗原则:强调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临床和实验室随访, 性伙伴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全愈并去除传染性,多数正规治疗的病人,6个月后USR,RPR或VDRL试验转成阴性或滴度显著降低, 如抗体滴度再升高,应是血清性复发.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不会自然修复,为后遗症.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首选药物. 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 红霉素等. 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 (Jarish-Herxheimer Reaction,J-HR),可由小剂量开始加以防止. 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末次复查包括检查脑脊液.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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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0-7 21: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梅毒是由苍白(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VD,STD).绝大多数是通过性途径传播,临床上可表现为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和潜伏梅毒.是中,列为乙类防治管理的病种.
1. 流行简况
梅毒在全世界流行,据WHO估计,全球每年约有1200万新发病例,主要集中在南亚,东南亚和次撒哈拉非洲.于1505年经印度传入我广东,至今已近500年. 解放前是中国四大性病之首,60年代初基本被消灭,80年代再次发生和流行.1991年报告病例数为1870例,1995年11336例,1997年33668例.1997年以来占报告8 种性病的比例在6%以上,呈明显增多趋势,临床经常可见一,二期梅毒, 也已发现三期梅毒和先天梅毒.在义务献血员中发现隐性梅毒.
2. 传染源及传播途径
2.1 传染源: 梅毒是人类独有的疾病,显性和隐性梅毒患者是传染源,感染TP的人的皮损分泌物,血液中含大量TP.感染后的头2年最具传染性,2 年后基本不通过性传播.TP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并在感染后2年依然有传染给胎儿的危险.
2.2 传播途径: 性接触是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约占其95%以上.感染TP 的早期传染性最强.如果是显性梅毒,可发生性行为接触的任何部位的硬下疳,如生殖器,肛周,直肠,乳头,舌,咽,手指等部位的硬下疳.随着病期的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一般认为感染后2年以上性接触就不再有传染性.
患有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引起胎儿宫内感染,多发生在妊娠 4个月以后,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分娩胎传梅毒儿.,一般认为孕妇梅毒病期越短,对胎儿感染的机会越大.感染后2年仍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
梅毒螺旋体也可以间接接触传染,如通过接吻, 哺乳和被患者分泌物污染的衣裤,被褥等日常用品造成传播.
2. 治疗主选方案
2.1 早期梅毒: 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参考如下方案:
────────────────────────────────
非青霉素过敏者--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 240万u/次 1次/周 3周 分两侧臀部肌注 或
普鲁卡因青霉素G 80~120万u/天 肌注 连续十天
青霉素过敏者--
四环素 500mg/次 4次/天 口服 15~30天 或
强力霉素 100mg/次 2次/天 口服 15天
────────────────────────────────
头孢类药物,如头孢三嗪等以及新一代四环素类或大环内酯类药物, 如阿奇霉素等抗梅作用明显,也可选用或加用.
2.2 晚期梅毒:
────────────────────────────────
非青霉素过敏者--
苄星青霉素G 240万u/次 1次/周 3周 或
普鲁卡因青霉素G 80~120万u/天 肌注 连续20天
青霉素过敏者--
四环素 500mg/次 4次/天 口服 连续30天 或
强力霉素 100mg/次 2次/天 口服 连续30天
────────────────────────────────
2.3 神经梅毒(Neurosyphilis):
─────────────────────────────────
非青霉素过敏者--
水剂青霉素G 1200~2400万u/天 静点(200~400万u/每4小时)
连续10 ~14天 或
普鲁卡因青霉素G 120万u/天 肌注 4次/天 连续14天
加服丙黄舒(probenecid)500mg 2~4次/天
上述疗程后,继续用苄星青酶素 240万u, 1/周 肌注 1~2周
青霉素过敏者--
四环素 500mg 4次/天 口服 连续30天 或
强力霉素 200mg 2次/天 口服 连续30天
─────────────────────────────────
2.4 心血管梅毒: 须住院治疗,纠正心功能代偿后应用抗梅药物,特应小心J-HR
───────────────────────────────
非青霉素过敏者--
水剂青霉素G 首日10万u 1次/日 次日10万u 2次/日
第三日20万u 2次/日 第四日起改用普鲁卡因青霉素G
普鲁卡因青霉素G 80万U/天 肌注 15天/疗程 停2周 再加1个疗程
青霉素过敏者--
四环素 500mg/次 4次/天 口服 连续30天
───────────────────────────────
2.5 孕妇梅毒: 非青霉素过敏者,青霉素类治疗同非孕妇患者; 青霉素过敏者早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用红霉素 500mg,4次/天,连续15天;晚期梅毒( 晚期潜伏梅毒,晚期良性梅毒,神经梅毒,心血管梅毒等),红霉素 500mg/次,4次/天,连续 30天.
2.6 先天性梅毒:
────────────────────────────────
非青霉素过敏者--
早期先天性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
水剂青霉素G 5万u/kg/天 分2次肌注或静脉点滴 连续10天 或
普鲁卡因青霉素G 5万u/kg/天 肌注 连续10天
--脑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霉素G 5万u/kg/天 肌注 连续10天
晚期梅毒(大于2岁)--
普鲁卡因青霉素G 20万u/kg/天 分2次静脉点滴 连续10天
青霉素过敏者--
红霉素 7.5~12.5mg/kg/天 分4次口服 连续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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