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之前草率结婚,现在夫妻俩又分隔两地,矛盾越来越大!感情破裂!而女方已怀孕五个月.如果现在自己不要孩子的话,而男方又不同意,如果女方坚决要打掉孩子的话,男方会不会告女方?他有没有这个权利???谢谢了,请帮我回答下,,很急!
1、“如果女方坚决要打掉孩子的话,男方会不会告女方?他有没有这个权利??? ”:(1)会不会告只有他自己知道,连你都不知道,我们更确切地说无法猜测了。(2)我认为他有这个权利:因为孩子不只是女方一人的,而是夫妻双方的。他也享有生育权,女方不经男方同意就打掉胎儿,确实侵犯了男方的生育权。2、但如果他告的结果会如何呢:(1)我认为,楼上朋友说的话判例很有参考意义,但那判例中的男方是以侵犯生育权为由起诉离婚:当然会被驳回了,如果他仅起诉女方侵犯他的生育权、要求赔偿,也许会获得支持。(2)《婚姻法》及相关法律仅规定在孕期、哺乳期、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如果他不要求离婚、仅起诉女方侵犯他的生育权、要求赔偿的话,我认为法院会受理。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哎,好好谈谈心吧,如果这种情况,要了也会影响感情,一个不想要,不要怀着这种心里,这种现况去给孩子这样的胚胎时期..还是要负起责任来..
你好女方可以自己打掉孩子, 男方倒也不能告,但后果可能会很严重哦,会造成感情上很大的伤害,你确实想好了吗?
女方可以打掉孩子。曾经有案例:妻子未经丈夫同意终止妊娠,丈夫以妻子侵犯了他的生育权为由诉讼与妻子离婚,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案,一审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且根据婚姻法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因此,如果真的考虑清楚了要走到离婚这一步,还是把孩子打掉吧
打了孩子就一定会离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