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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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7-1-5 20: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探亲假,这个提法在职工奖惩条例中提到的,当时只有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因此也只对这些企业有效,但后来的其他所有制企业可以遵从,也可以不遵从。年休假是95年劳动法颁布时提出的,具体是工作满一年每年可以享受5天;其他满几年,可以每年享受几天都有规定(但不是劳动法中规定的)。领导的理由是不合法的,这些法规对所有企业都有效,但是领导有权限根据生产需要作出不准的决定,同时要给员工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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