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办法及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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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7-1-25 09:3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会计制度规定,长期待摊费用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不再分期摊销了会计上规定,开办费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转入“管理费用”科目,而税法规定,开办费在开始生产经营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平均从应税所得中扣除。对于会计和税法规定的差异,企业应当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摊销核算,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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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1-25 09:3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法有误按照会计法规定,长期待摊费用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按税法规定应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因此你应在年终汇算清缴时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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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1-25 09:3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年限怎么确定的?——有受益期限的,按照受益期限摊销;无明确受益期限的,按照相关规定来摊销;无相关规定的,按照不低于5年摊销。企业的开办费按照不低于3年来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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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1-25 09:31: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是按5年摊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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