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有三子,妻去世,留有住房一套。夫再娶,后妻有三子,十年后夫死请问遗产如 何分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2 | 2009-9-14 23: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房子与后妻及其子女无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9-9-14 23: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夫立有遗嘱,择按遗嘱分配,如没有则按法定将财产分给;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所以本案例中应分给后妻及亲生三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9-9-14 23: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LZ内涵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