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跟老婆领取结婚证之前,由我父母付了80%的款,剩余的20%我用公积金贷的款买了个房子.后来我想跟老婆结婚了,就跟我老婆说我们以后一起还贷款,我跟我妈商量下房产证上加上我老婆的名字.后来,跟我妈打电话的时候,我妈说房产证上写我一个人的名字方便,说他们帮我还贷款不要我老婆帮我还,房产证上还是写我一个人的名字.后来跟我老婆这么一说,老婆不高兴了,说我还没跟我妈沟通好夸什么海口啊?本来我老婆没提出房产证上加她名字的要求,可我这么一说过之后,我妈又不同意,反而弄出矛盾了. 我好郁闷,大家帮我想个办法啊!谢谢了!
写你的名字都是错的.你父母付了80%的款,又还贷款,应该写他们的名字.谁出钱,谁是房主,这是原则.如果是你的名字,以后万一你们的婚姻有个好歹(我说万一),房子你老婆也有份的(8年后).她分了一半房子走,你父母好受吗?是他们的血汗钱啊!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如果现在去做的婚前财产鉴定,我想老婆肯定不高兴。但是不做,以后就是一人一半,不过这个女的比较现实,既然她想在上面加自己的名字,那就是有所求,对待现实的女人,那你也要现实一点,现在的款都是父母的,建议只写你一个人的名字,这样也说的过去,毕竟你们夫妻没有为这个房子付出金钱...当然,你娶她可能和这个房子有关系,至少女方是这样认为的。那么你可以把她对房子的担心,转移开来,比如你们即将买车或者其它贵重财产,有保证,让她对这个房子失去兴趣,否则,这个隐行财产之争,可能会成为你们婚姻的杀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