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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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9-1-30 06: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物"是指某种疾病的患者,在此期间进食某些不宜食用的食物,亦即能诱发疾病的食物。 就是能引起创口发炎的食物。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吃海产品的话,蛋白质摄入量增加,机体的免疫功能增强,对外来物质的排异性增加,创口的反应也就剧烈一些。医学上为了抑制排异反应,要服用激素类药物就是这个道理。 名医秦伯末在《中医对于病人的膳食问题》中曾说:“凡能引起口干、目赤、牙齿肿胀、大便秘结的荠菜、韭菜、香菇、金花菜等,都有发热的可能,俗称发物。”实质上发物是指摄食某些食物后能引起旧病复发、新病增重的食物。发物的范围很广,有时将荤腥食物都看作发物。一般来说,按照发物的性能分为六大类:一为发热之物,如薤、姜、花椒、胡椒、羊肉、狗肉等;二为发风之物,如虾、蟹、鹅、鸡蛋、椿芽等;三是发湿热之物,如饴糖、糯米、猪肉等;四是发冷积之物,如西瓜、梨、柿等各种生冷之品;五是发动血之物,如海椒、胡椒等;六是发滞气之物,如羊肉、莲子、芡实等。 很多资料证明,高脂肪与高热最的饮食与乳腺癌发生呈正相关. 据研究表明,癌症的“发物”包括狗肉、公鸡、羊肉、蚕蛹、虾、蟹、螺、蚌、烟、酒等容易动风化火,助湿生痰的食物,一切辛温、煎炸、荤腥、陈腐、发霉之物。周岱翰说,癌病者吃这些食物后虽不至于“每吃必发”,但多数人容易出现食物变态反应,而且某些病人可能对某类食物较为过敏而易“发”,并以此为诱因导致肌体的进一步虚衰。 美国一研究中心的科研人员经过长期调查研究后发现,女性爱吃烧烤肉容易导致乳腺癌的发生。墨西哥《永久周刊》最新一期援引美国洛瓦妇女健康研究中心的报告说,常吃烧烤肉的女性患乳腺癌的危险性要比不爱吃烤肉的女性高出两倍。尤其是那些少女时代爱吃羊肉串等高温烧烤肉制品的女性,她们成婚或到中年后患乳腺癌的比率明显增高。 报告在谈到为何女性爱吃烧烤肉容易患乳腺癌的缘由时说,因为肉用高温烧烤、油 炸或火炭烧烤会产生一种叫异常胺(AH)的致癌成分,这些致癌成分在与人体肌肉组织的肌酸和蛋白质中的氨基酸发生作用时能促使癌细胞形成。 日前,专家对大规模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每天摄入酒精量超过一杯啤酒(约350毫升)所含酒精的女性,患乳腺癌的危险比从不饮酒的女性高3倍。 专家说:“大量饮酒可能会使女性雌激素的分泌更加旺盛,而雌激素会刺激乳腺癌细胞的繁殖。”教授们用7年半时间,对居住在该国24个地区的约3.6万名40 -79岁的女性进行的跟踪调查显示,在调查期间共有151人患乳腺癌。其中,平均每天摄入酒精15克以上的人数,是从不饮酒人数的2.93倍。由此可知,过量饮酒使女性更易患乳腺癌。一瓶啤酒的酒精含量约为14克。若每天摄入酒精量不足15克,则不会提高患乳腺癌的患病几率。 女性多吃鱼可降低患乳腺癌的危险。 每天吃鱼的人和每周吃鱼一至两次以下的人相比,乳腺癌发病低43%。调查还发现,乳腺癌发病率与植物性脂肪摄取量无关。 很多皮肤病如银屑病,荨麻疹、皮肤瘙痒症、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痤疮等患者,每每都因食发物后病情加重,病程迁延。 酒、蛋、鱼、虾、蟹、海带、鸡、鸭、牛羊肉、猪头肉、猪蹄、生葱、生蒜、花椒、辣椒、韭菜、芹菜、巧克力、生菠萝等都是发物。发物中如鸡、蛋类、年头肉等对人体而言为异体蛋白,这种异体蛋白就可构成过敏源而导致人体发病。鱼、虾、蟹类本身就含组织胺,而组织胺可使血管通透性增高、微血管扩张、充血、血浆渗出、水肿、腺体分泌亢进及嗜酸性白细胞增高等,从而导致了机体变态反应,即过敏反应,诱发皮肤病,如出现红斑、丘疹、水疱、发热等。有的高敏病人,甚至对大米、小麦、玉米等都可产生过敏反应。酒、葱、蒜等可通过酒精或挥发刺激物质直接引起皮肤毛细血管扩张、血流加速,使原有的皮肤病病情加重或病情迁延。 很多发物可诱发或加重皮肤病,但皮肤病患者未必什么发物都不能吃。每个病人对发物反应不完全相同,对哪种发物反应大、强烈,要根据病情去自己总结,然后有针对性地避免食用,不要不加选择地凡发物全不吃。因为好多发物都具有较高的营养,常年什么发物都忌口也会带来营养缺乏,反而影响健康。 “忌口”是指治病服药时的饮食禁忌。但随着西医不断普及,现代人大都对此开始渐渐陌生。湖南湘雅医院中西医结合研究所李家邦教授说,实践证明,忌口是有一定道理并颇为讲究的。生活中行行色色的食物本身具有各自的性能,对疾病的发生、发展和药物的治疗作用,均会产生一定影响。 老一辈常常说病人不要吃发物。李家邦教授对此解释说,“发物”是指患了某种疾病的人,在治疗期间不宜食用的食物,亦即能诱发疾患的食物。中医按其性能分为六类:一为发热之物,如薤、姜、花椒、羊肉、狗肉等;二为发风之物,如虾、蟹、椿芽等;三为发湿之物,如饴糖、糯米、醪糟、米酒等;四为发冷积之物,如梨、柿及各种生冷之品;五为发血之物,如辣椒、胡椒等;六为发滞气之品,如土豆、莲米、芡实及各类豆制品。对发物是否需要忌口的问题,还得按中医的方法“辨证论忌”。如果你形体虚寒,大便溏薄,胃痛喜温,四肢发冷,则西瓜、雪梨、香蕉等凉性食物当忌;如果你近来面目红赤,发热口渴,失眠心烦,痔疮下血,则生姜、胡椒、白酒、大蒜等热性食物当忌;患有荨麻疹、各种皮炎、湿疹、酒渣鼻、痤疮的人,一切具有刺激性食物都可能成为“发物”,需当“忌口”。有的哮喘病人,平时可以无所顾忌地随便吃、随便喝,而在哮喘发作期间,蛋、牛奶、鱼虾等高蛋白食物却成了加重病情的“发物”,理当“忌口”。所以患者在看病时可以适当地向医生咨询这方面的问题,更好的防病治病。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发物"是指某种疾病的患者,在此期间进食某些不宜食用的食物,亦即能诱发疾病的食物。名医秦伯末在《中医对于病人的膳食问题》中曾说:“凡能引起口干、目赤、牙齿肿胀、大便秘结的荠菜、韭菜、香菇、金花菜等,都有发热的可能,俗称发物。”实质上发物是指摄食某些食物后能引起旧病复发、新病增重的食物。发物的范围很广,有时将荤腥食物都看作发物。一般来说,按照发物的性能分为六大类:一为发热之物,如薤、姜、花椒、胡椒、羊肉、狗肉等;二为发风之物,如虾、蟹、鹅、鸡蛋、椿芽等;三是发湿热之物,如饴糖、糯米、猪肉等;四是发冷积之物,如西瓜、梨、柿等各种生冷之品;五是发动血之物,如海椒、胡椒等;六是发滞气之物,如羊肉、莲子、芡实等。                                       

                                                                                                发物 根据中医传统和民间习俗资料记载,是指动风生痰、发毒助火助邪之品,容易诱发旧病,加重新病。“发物”的范围较广,有的甚至扩大化了。 所谓“发物”,根据民间习俗和《随息居饮食谱》等一些文献资料归纳起来,常见的发物有猪头肉、鸡肉、鸡蛋、驴肉、獐肉、牛肉、羊肉、狗肉、鹅肉、鹅蛋、鸭蛋、野鸡肉等肉类;有鲤鱼、鲢鱼、蹲鱼、鲚鱼、白鱼、黄鱼、乌贼鱼、鲳鱼、鲥鱼、鲈鱼、鲟鱼、鲩鱼、章鱼、比目鱼、鲦鱼、带鱼、鳙鱼、黄鳝、蚌肉、蚬肉、虾子、蟹等水产类;有香椿头、芸薹、芫荽、芥菜、菠菜、豆芽、莴苣、茄子、茭白、韭菜、竹笋、南瓜、慈姑、香蕈、蘑菇等蔬菜;有杏子、李子、桃子、银杏、芒果、杨梅、樱桃、荔枝、甜瓜等瓜果;有葱、椒、姜、蒜之类辛辣刺激性调味食品;还有菜油、糟、酒酿、白酒、豌豆、黄大豆、豆腐、豆腐乳、蚕蛹等,有时还将荤腥膻臊之类食品一概视为发物,特别是在患有疮疡肿毒,或慢性湿疹皮炎之类皮肤病人以及过敏性疾患者,发物忌口更显得重要。发物之所以会导致旧病复发或加重病情,有学者归纳起来认为有三种可能性:一是上述这些动物性食品中含有某些激素,会促使人体内的某些机能亢进或代谢紊乱。如糖皮质类固醇超过生理剂量时可以诱发感染扩散、溃疡出血、癫痫发作等,引起旧病复发。二是某些食物所含的异性蛋白成为过敏源,引起变态反应性疾病复发。如海鱼虾蟹往往引起皮肤过敏者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脓疱疮、牛皮癣等顽固性皮肤病的发作。豆腐乳有时也会引起哮喘病复发。三是一些刺激性较强的食物,如酒类、葱蒜等辛辣刺激性食品对炎性感染病灶,极易引起炎症扩散、疔毒走黄。这就是中医所说热证实证忌吃辛辣刺激性发物的道理。中医治病很讲究饮食忌宜,常告诫患者“发物不能吃”。在治病过程中,许多患者也常问:“我这个病吃哪些东西好?要不要忌口?”许多药物既可供给人体日常需要的各种营养,又能保健养生,康复调理,祛病疗疾。同时,对于某些人来说,有的食物也能降低药物疗效,影响机体康复,甚至导致疾病的发生。因此,对于不利于治疗的那些食物,常俗称为“发物”。从广义上来说,发物就是指患病服药及病后调理的进食过程中,因食物不当而诱发产生某种病症,激发新病,或妨碍治疗,加重病情、影响康复的一类食物。一般地说,它是一类性味辛辣燥烈、刺激性强、油腻厚味、鱼腥海鲜等食物。因发物不利于疾病的治疗和机体的康复,故病中要忌口。 发物致病的特点,一般有发热、发疮、上火、动风、生痰、胀气、便秘、腹泻以及诱发痼疾等。像现代医学所指的变态反应性疾病中的食入性食物过敏症的某些表现,如过敏性紫癜、皮炎、湿疹、肠炎、荨麻疹等,都包括在内。 什么情况下要忌口呢?当食物影响疾病的治疗,助邪伤正、添病益疾时要忌口。如荨麻疹、丹毒、湿疹、疮疖、中风、头晕目眩等症症,不且食用海鲜鱼、虾、蟹、贝、猪头肉、鸡肉、鹅肉、鸡蛋等。又如各种出血性疾病:崩漏带下、月经过多、吐血、咯血、鼻出血、皮下出血、尿血、痔疮等病症,不宜食用胡椒、羊肉、狗肉、烧酒等。又如溃疡病、慢性胃炎、消化不良等病症,不宜食用白酒、豆类、薯类等。 当食物易与药物产生不良反应时要忌口。当进食食物的作用与药物产生的作用一致时,就会减弱、抵消药物疗效,甚至产生毒副作用,从而妨碍疾病的治疗。如《本草纲目》记载:“凡服药,不可杂食肥猪犬肉,油腻羹鲋,腥臊陈臭诸物。凡服药,不可多食生蒜、胡荽、生姜、诸果、诸滑滞之物”,不无道理。如食用黄连、甘草、苍耳子、乌梅、枯梗等忌食猪肉,鳖甲忌苋菜,地黄、首乌忌葱、蒜、萝卜等,中医忌口侧重于此。当食物对病后调整康复不利时要忌口。大病初愈,消化力弱,正气未复,饮食失当,可使病情反复或变生他疾。如鱼、虾、蟹、贝、椿芽、磨菇以及某些禽畜肉、蛋等,曾患过敏性疾病者,应注意选择避食。又如高脂血症、高血压、冠心病、中风等,病后饮食宜清淡,不可过食油腻厚味之物。                                        

                                                                                                我个人理解,发物是指引起机体发生过敏反应或导致病情加剧的食物。
很多皮肤病如银屑病,荨麻疹、皮肤瘙痒症、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痤疮等患者,每每都因食发物后病情加重,病程迁延。
酒、蛋、鱼、虾、蟹、海带、鸡、鸭、牛羊肉、猪头肉、猪蹄、生葱、生蒜、花椒、辣椒、韭菜、芹菜、巧克力、生菠萝等都是发物。发物中如鸡、蛋类、年头肉等对人体而言为异体蛋白,这种异体蛋白就可构成过敏源而导致人体发病。鱼、虾、蟹类本身就含组织胺,而组织胺可使血管通透性增高、微血管扩张、充血、血浆渗出、水肿、腺体分泌亢进及嗜酸性白细胞增高等,从而导致了机体变态反应,即过敏反应,诱发皮肤病,如出现红斑、丘疹、水疱、发热等。有的高敏病人,甚至对大米、小麦、玉米等都可产生过敏反应。酒、葱、蒜等可通过酒精或挥发刺激物质直接引起皮肤毛细血管扩张、血流加速,使原有的皮肤病病情加重或病情迁延。
很多发物可诱发或加重皮肤病,但皮肤病患者未必什么发物都不能吃。每个病人对发物反应不完全相同,对哪种发物反应大、强烈,要根据病情去自己总结,然后有针对性地避免食用,不要不加选择地凡发物全不吃。因为好多发物都具有较高的营养,常年什么发物都忌口也会带来营养缺乏,反而影响健康。                                       

                                                                                                根据中医传统和民间习俗资料记载,是指动风生痰、发毒助火助邪之品,容易诱发旧病,加重新病。“发物”的范围较广,有的甚至扩大化了。 所谓“发物”,根据民间习俗和《随息居饮食谱》等一些文献资料归纳起来,常见的发物有猪头肉、鸡肉、鸡蛋、驴肉、獐肉、牛肉、羊肉、狗肉、鹅肉、鹅蛋、鸭蛋、野鸡肉等肉类;有鲤鱼、鲢鱼、蹲鱼、鲚鱼、白鱼、黄鱼、乌贼鱼、鲳鱼、鲥鱼、鲈鱼、鲟鱼、鲩鱼、章鱼、比目鱼、鲦鱼、带鱼、鳙鱼、黄鳝、蚌肉、蚬肉、虾子、蟹等水产类;有香椿头、芸薹、芫荽、芥菜、菠菜、豆芽、莴苣、茄子、茭白、韭菜、竹笋、南瓜、慈姑、香蕈、蘑菇等蔬菜;有杏子、李子、桃子、银杏、芒果、杨梅、樱桃、荔枝、甜瓜等瓜果;有葱、椒、姜、蒜之类辛辣刺激性调味食品;还有菜油、糟、酒酿、白酒、豌豆、黄大豆、豆腐、豆腐乳、蚕蛹等,有时还将荤腥膻臊之类食品一概视为发物,特别是在患有疮疡肿毒,或慢性湿疹皮炎之类皮肤病人以及过敏性疾患者,发物忌口更显得重要。发物之所以会导致旧病复发或加重病情,有学者归纳起来认为有三种可能性:一是上述这些动物性食品中含有某些激素,会促使人体内的某些机能亢进或代谢紊乱。如糖皮质类固醇超过生理剂量时可以诱发感染扩散、溃疡出血、癫痫发作等,引起旧病复发。二是某些食物所含的异性蛋白成为过敏源,引起变态反应性疾病复发。如海鱼虾蟹往往引起皮肤过敏者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脓疱疮、牛皮癣等顽固性皮肤病的发作。豆腐乳有时也会引起哮喘病复发。三是一些刺激性较强的食物,如酒类、葱蒜等辛辣刺激性食品对炎性感染病灶,极易引起炎症扩散、疔毒走黄。这就是中医所说热证实证忌吃辛辣刺激性发物的道理。中医治病很讲究饮食忌宜,常告诫患者“发物不能吃”。在治病过程中,许多患者也常问:“我这个病吃哪些东西好?要不要忌口?”许多药物既可供给人体日常需要的各种营养,又能保健养生,康复调理,祛病疗疾。同时,对于某些人来说,有的食物也能降低药物疗效,影响机体康复,甚至导致疾病的发生。因此,对于不利于治疗的那些食物,常俗称为“发物”。从广义上来说,发物就是指患病服药及病后调理的进食过程中,因食物不当而诱发产生某种病症,激发新病,或妨碍治疗,加重病情、影响康复的一类食物。一般地说,它是一类性味辛辣燥烈、刺激性强、油腻厚味、鱼腥海鲜等食物。因发物不利于疾病的治疗和机体的康复,故病中要忌口。 发物致病的特点,一般有发热、发疮、上火、动风、生痰、胀气、便秘、腹泻以及诱发痼疾等。像现代医学所指的变态反应性疾病中的食入性食物过敏症的某些表现,如过敏性紫癜、皮炎、湿疹、肠炎、荨麻疹等,都包括在内。 什么情况下要忌口呢?当食物影响疾病的治疗,助邪伤正、添病益疾时要忌口。如荨麻疹、丹毒、湿疹、疮疖、中风、头晕目眩等症症,不且食用海鲜鱼、虾、蟹、贝、猪头肉、鸡肉、鹅肉、鸡蛋等。又如各种出血性疾病:崩漏带下、月经过多、吐血、咯血、鼻出血、皮下出血、尿血、痔疮等病症,不宜食用胡椒、羊肉、狗肉、烧酒等。又如溃疡病、慢性胃炎、消化不良等病症,不宜食用白酒、豆类、薯类等。 当食物易与药物产生不良反应时要忌口。当进食食物的作用与药物产生的作用一致时,就会减弱、抵消药物疗效,甚至产生毒副作用,从而妨碍疾病的治疗。如《本草纲目》记载:“凡服药,不可杂食肥猪犬肉,油腻羹鲋,腥臊陈臭诸物。凡服药,不可多食生蒜、胡荽、生姜、诸果、诸滑滞之物”,不无道理。如食用黄连、甘草、苍耳子、乌梅、枯梗等忌食猪肉,鳖甲忌苋菜,地黄、首乌忌葱、蒜、萝卜等,中医忌口侧重于此。当食物对病后调整康复不利时要忌口。大病初愈,消化力弱,正气未复,饮食失当,可使病情反复或变生他疾。如鱼、虾、蟹、贝、椿芽、磨菇以及某些禽畜肉、蛋等,曾患过敏性疾病者,应注意选择避食。又如高脂血症、高血压、冠心病、中风等,病后饮食宜清淡,不可过食油腻厚味之物。 所谓发物,是指特别容易诱发某些疾病(尤其是旧病宿疾)或加重已发疾病的食物。发物禁忌在饮食养生和饮食治疗中都具有重要意义。在通常情况下,发物也是食物,适量食用对大多数人不会产生副作用或引起不适,只是对某些特殊体质以及与其相关的某些疾病才会诱使发病。 发物的范围很广,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属于发物类的食物按其来源可分为以下几类: 1、食用菌类 主要有蘑菇、香菇等,过食这类食物易致动风生阳,触发肝阳头痛、肝风眩晕等宿疾,此外,还易诱发或加重皮肤疮疡肿毒。 2、海腥类 主要有带鱼、黄鱼、鲳鱼、蚌肉、虾、螃蟹等水产品,这类食品大多咸寒而腥,对于体质过敏者,易诱发过敏性疾病发作如哮喘、荨麻疹症,同时,也易催发疮疡肿毒等皮肤疾病。 3、蔬菜类 主要有竹笋、芥菜、南瓜、菠菜等,这类食物易诱发皮肤疮疡肿毒。 4、果品类 主要有桃子、杏等,前人曾指出,多食桃易生热,发痈、疮、疽、疖、虫疳诸患,多食杏生痈疖,伤筋骨。 5、禽畜类 主要有公鸡、鸡头、猪头肉、鹅肉、鸡翅、鸡爪等,这类食物主动而性升浮,食之易动风升阳,触发肝阳头痛、肝风脑晕等宿疾,此外,还易诱发或加重皮肤疮疡肿毒。鸡蛋虽不属发物,但也不宜多吃,一般一天不宜超过2个,尤其是肝炎、过敏、高血脂、高热、肾脏病、腹泻病人,更不宜多吃。原因是鸡蛋内含大量蛋白,但它们属于异性蛋白,有相当一部分人吃了异性蛋白质后出现病态反应。 此外,属于发物的还有獐肉、腐乳、酒酿及葱、蒜、韭菜等。现代临床研究还证实,忌食发物对于外科手术后减少创口感染和促进创口愈合也具有重要意义。 发物能诱发或加重某些疾病,但另易方面由于发物具有的催发或诱发作用,食疗上还用于治疗某些疾病,如麻疹初期,疹透不畅,使用蘑菇、竹笋等发物,可起到助其透发、缩短病程的作用。又如多食海腥发物以催发牛痘等,都是利用了发物具有的透发作用发物"一说,在民间流传甚广,中医也十分重视发物与疾病的关系,忌口主要就是忌发物。相传,明太祖朱元璋当了皇帝以后,便加紧残害开国有功之臣,元帅徐达患了"发背",最忌吃鹅肉,因鹅为发物,易动火发疮。朱元璋别有用心地赐徐肥鹅一只,徐达明知其恶意,但又不敢违君之命,只好当场吃下,不久,徐达"发背"扩散而亡。说明疾病的转归与食物有一定的关系。 名医秦伯未在《中医对于病员的膳食问题》中说过:"凡能引起口干、目赤、牙齿肿胀、大便秘结等的荠菜、韭菜、香菇、金花菜等,都有发热可能,俗称发物。" 实质上发物是指摄食某些食物后能引起旧疾复发、新病增重。发物的范围很广,有时将荤腥食物都看着发物。一般按发物的性能分为六类: 一为发热之物,薤、姜、花椒、胡椒、羊肉、狗肉等; 二为发风之物,如虾、蟹、香蕈、鹅、鸡蛋、椿芽等; 三为发湿热之物,如饴糖、糯米、猪肉等;四为发冷积之物,如西瓜、梨、柿等各种生冷之品;五为发动血之物,如海椒、慈菇、胡椒等;六为发滞气之物,如羊肉、莲子、芡实等。 中医治病离不开辨证论治,忌口也不能忽视"辨证论忌",如疾病属寒证,症见体质虚寒,大便溏薄,胃痛喜热,四肢发冷等,则应忌食寒凉生冷之食物,如西瓜、雪梨、香蕉;热证见面目赤红、发热、痔疮下血、失眠心烦者,忌食生姜、辣椒、大蒜油作品等。急性肝炎,病人舌苔黄厚而腻、胸腹膨胀满、纳差不食、小便黄赤,这是湿热重之象,应忌吃油腻食物和辣的食物,滋补燥热之品;肚腹胀气的病人应忌豆类、山芋、土豆等:冠心病、高血压、高脂血症应忌肥肉、奶油、动物内脏、鱼卵、骨髓等;好发疮痛、疖疔者,多因火热之毒所致,凡肥腻辛辣之品均在禁忌之列。 按照民间的经验,羊肉、猪头肉、猪蹄、鹅是大家公认的"发物"。其中羊肉性大热,感冒往来寒热,或素体多火,或热病初复,均不宜吃,否则将使旧病复发。关于鹅《本草纲目》中说:"鹅,气味俱厚,动风,发疮。"凡皮肤病、过敏性疾病、热病等应忌服。猪蹄有发乳、托疮之效,但疮疡初起忌服。发物"是指某种疾病的患者,在此期间进食某些不宜食用的食物,亦即能诱发疾病的食物。 就是能引起创口发炎的食物。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吃海产品的话,蛋白质摄入量增加,机体的免疫功能增强,对外来物质的排异性增加,创口的反应也就剧烈一些。医学上为了抑制排异反应,要服用激素类药物就是这个道理。 名医秦伯末在《中医对于病人的膳食问题》中曾说:“凡能引起口干、目赤、牙齿肿胀、大便秘结的荠菜、韭菜、香菇、金花菜等,都有发热的可能,俗称发物。”实质上发物是指摄食某些食物后能引起旧病复发、新病增重的食物。发物的范围很广,有时将荤腥食物都看作发物。一般来说,按照发物的性能分为六大类:一为发热之物,如薤、姜、花椒、胡椒、羊肉、狗肉等;二为发风之物,如虾、蟹、鹅、鸡蛋、椿芽等;三是发湿热之物,如饴糖、糯米、猪肉等;四是发冷积之物,如西瓜、梨、柿等各种生冷之品;五是发动血之物,如海椒、胡椒等;六是发滞气之物,如羊肉、莲子、芡实等。 很多资料证明,高脂肪与高热最的饮食与乳腺癌发生呈正相关. 据研究表明,癌症的“发物”包括狗肉、公鸡、羊肉、蚕蛹、虾、蟹、螺、蚌、烟、酒等容易动风化火,助湿生痰的食物,一切辛温、煎炸、荤腥、陈腐、发霉之物。周岱翰说,癌病者吃这些食物后虽不至于“每吃必发”,但多数人容易出现食物变态反应,而且某些病人可能对某类食物较为过敏而易“发”,并以此为诱因导致肌体的进一步虚衰。 美国一研究中心的科研人员经过长期调查研究后发现,女性爱吃烧烤肉容易导致乳腺癌的发生。墨西哥《永久周刊》最新一期援引美国洛瓦妇女健康研究中心的报告说,常吃烧烤肉的女性患乳腺癌的危险性要比不爱吃烤肉的女性高出两倍。尤其是那些少女时代爱吃羊肉串等高温烧烤肉制品的女性,她们成婚或到中年后患乳腺癌的比率明显增高。 报告在谈到为何女性爱吃烧烤肉容易患乳腺癌的缘由时说,因为肉用高温烧烤、油 炸或火炭烧烤会产生一种叫异常胺(AH)的致癌成分,这些致癌成分在与人体肌肉组织的肌酸和蛋白质中的氨基酸发生作用时能促使癌细胞形成。 日前,专家对大规模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每天摄入酒精量超过一杯啤酒(约350毫升)所含酒精的女性,患乳腺癌的危险比从不饮酒的女性高3倍。 专家说:“大量饮酒可能会使女性雌激素的分泌更加旺盛,而雌激素会刺激乳腺癌细胞的繁殖。”教授们用7年半时间,对居住在该国24个地区的约3.6万名40-79岁的女性进行的跟踪调查显示,在调查期间共有151人患乳腺癌。其中,平均每天摄入酒精15克以上的人数,是从不饮酒人数的2.93倍。由此可知,过量饮酒使女性更易患乳腺癌。一瓶啤酒的酒精含量约为14克。若每天摄入酒精量不足15克,则不会提高患乳腺癌的患病几率。 女性多吃鱼可降低患乳腺癌的危险。 每天吃鱼的人和每周吃鱼一至两次以下的人相比,乳腺癌发病低43%。调查还发现,乳腺癌发病率与植物性脂肪摄取量无关。 很多皮肤病如银屑病,荨麻疹、皮肤瘙痒症、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痤疮等患者,每每都因食发物后病情加重,病程迁延。 酒、蛋、鱼、虾、蟹、海带、鸡、鸭、牛羊肉、猪头肉、猪蹄、生葱、生蒜、花椒、辣椒、韭菜、芹菜、巧克力、生菠萝等都是发物。发物中如鸡、蛋类、年头肉等对人体而言为异体蛋白,这种异体蛋白就可构成过敏源而导致人体发病。鱼、虾、蟹类本身就含组织胺,而组织胺可使血管通透性增高、微血管扩张、充血、血浆渗出、水肿、腺体分泌亢进及嗜酸性白细胞增高等,从而导致了机体变态反应,即过敏反应,诱发皮肤病,如出现红斑、丘疹、水疱、发热等。有的高敏病人,甚至对大米、小麦、玉米等都可产生过敏反应。酒、葱、蒜等可通过酒精或挥发刺激物质直接引起皮肤毛细血管扩张、血流加速,使原有的皮肤病病情加重或病情迁延。 很多发物可诱发或加重皮肤病,但皮肤病患者未必什么发物都不能吃。每个病人对发物反应不完全相同,对哪种发物反应大、强烈,要根据病情去自己总结,然后有针对性地避免食用,不要不加选择地凡发物全不吃。因为好多发物都具有较高的营养,常年什么发物都忌口也会带来营养缺乏,反而影响健康。 “忌口”是指治病服药时的饮食禁忌。但随着西医不断普及,现代人大都对此开始渐渐陌生。湖南湘雅医院中西医结合研究所李家邦教授说,实践证明,忌口是有一定道理并颇为讲究的。生活中行行色色的食物本身具有各自的性能,对疾病的发生、发展和药物的治疗作用,均会产生一定影响。 老一辈常常说病人不要吃发物。李家邦教授对此解释说,“发物”是指患了某种疾病的人,在治疗期间不宜食用的食物,亦即能诱发疾患的食物。中医按其性能分为六类:一为发热之物,如薤、姜、花椒、羊肉、狗肉等;二为发风之物,如虾、蟹、椿芽等;三为发湿之物,如饴糖、糯米、醪糟、米酒等;四为发冷积之物,如梨、柿及各种生冷之品;五为发血之物,如辣椒、胡椒等;六为发滞气之品,如土豆、莲米、芡实及各类豆制品。对发物是否需要忌口的问题,还得按中医的方法“辨证论忌”。如果你形体虚寒,大便溏薄,胃痛喜温,四肢发冷,则西瓜、雪梨、香蕉等凉性食物当忌;如果你近来面目红赤,发热口渴,失眠心烦,痔疮下血,则生姜、胡椒、白酒、大蒜等热性食物当忌;患有荨麻疹、各种皮炎、湿疹、酒渣鼻、痤疮的人,一切具有刺激性食物都可能成为“发物”,需当“忌口”。有的哮喘病人,平时可以无所顾忌地随便吃、随便喝,而在哮喘发作期间,蛋、牛奶、鱼虾等高蛋白食物却成了加重病情的“发物”,理当“忌口”。所以患者在看病时可以适当地向医生咨询这方面的问题,更好的防病治病“发物”一说,在民间流传甚广,中医也十分重视发物与疾病的关系。相传,明太祖朱元璋当了皇帝以后,便加紧残害开国有功之臣,元帅徐达患了"发背",最忌吃鹅肉,因鹅为发物,易动火发疮。朱元璋别有用心地赐徐肥鹅一只,徐达明知其恶意,但又不敢违君之命,只好当场吃下,不久,徐达"发背"扩散而亡。说明疾病的转归与食物有一定的关系。《本草纲目》中说:"鹅,气味俱厚,动风,发疮。"凡皮肤病、过敏性疾病、热病等应忌服。猪蹄有发乳、托疮之效,但疮疡初起忌服。可见一般忌口主要指的是忌发物。但从概念上讲尚缺乏系统、完整、准确的理论阐释。从字面上讲,发,包含发作、诱发、激发、复发之义。发物这类食物,在古医籍中虽描述生动、形象、具体,一般多习称为辛热物、海鲜物、腥发物等其致病具发热、发疮、发毒、动火、动风、助湿、生痰、动气、积冷和发痼疾的不同特点。如《医学心传达室全书》:“毒病忌海鲜、鸡、虾发物”;《本草纲目》:“羊肉大热,热病及天行病,疟疾后,食之必发热致危”;《随息居饮食谱》:“鹅,动风发疮”:鸡“多食生热、动风”;猪肉“多食助湿热”;杨梅“多食动血”;芥菜“发风动气”;胡椒“动火”;黑大豆“性滞壅气”;荞麦“发痼疾”。通过中医古籍所描述的发物种类及致发疾病的分析,发物的概念应包含广义和狭义两方面。 广义方面,正如已故现代名医秦伯未在《中医对于病员的膳食问题》中说过: “凡能引起口干、目赤、牙龈肿胀、大便秘结的芥菜、韭菜、香菇、金花菜等,都有发热的可能,俗称发物”;李家邦教授对此解释说,“发物”是指患了某种疾病的人,在治疗期间不宜食用的食物,亦即能诱发疾患的食物。《汉日辞典》(日文)发物条释:“一般认为,是刺激、加重外伤、肿疱疙瘩或某种疾病的食物,如羊肉、海参、鱼、是等物品”。所以“发物”,可泛指动风生痰、发毒助火助邪之品。  狭义方面,发物致病类似于现代医学所指的变态反应性疾病中的食入性食物过敏症的某些表现。对此,古医籍亦早有记载,如《证治要诀,丹毒》:“有人一生不可食鸡肉及獐钱动风等物,才食则丹随发”。故发物的含义又可理解为:凡因正常食用某种无毒的食物,而能诱激某些人突发产生病症(如过敏性荨麻疹、湿疹、紫癜、胃肠炎、休克等)的食物。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类的食物既都有可能成为发物,又因人而异,不可能对任何人都产生致发作用,常由家庭遗传、个体差异(过敏体质状态)所决定,并受季节气候、膳食搭配、加工制作等外部因素的影响。 综上,发物指的是食物,但是特指一些容易诱发某些疾病(尤其是旧病宿疾)或加重已发疾病的食物。而中医则认为多是一些具有辛温发散、温燥助阳、荤腥腻滞之性的食物。二.发物作用的可能机制:发物之所以会导致旧病复发或加重病情,有学者归纳起来认为有三种可能性:1.是上述这些动物性食品中含有某些激素,会促使人体内的某些机能亢进或代谢紊乱。如糖皮质类固醇超过生理剂量时可以诱发感染扩散、溃疡出血、癫痫发作等,引起旧病复发。2.是某些食物所含的异性蛋白成为过敏源,引起变态反应性疾病复发。如海鱼虾蟹往往引起皮肤过敏者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脓疱疮、牛皮癣等顽固性皮肤病的发作。豆腐乳有时也会引起哮喘病复发。3.是一些刺激性较强的食物,如酒类、葱蒜等辛辣刺激性食品对炎性感染病灶,极易引起炎症扩散、疔毒走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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