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有孩子,但一点感情也没有了,过的日子是度日如年,她对我没有感情,她要的只是一个老公的头衔,我别的什么事情她都可以看不见,不管.以前她提离婚我当时没回答,后来确实过不下去,她又提起,我就同意了,当我同意时.她却不答应了,这个女人我真不知道是什么心思,令可痛苦的过,也不放我一条路.前几天,她突然说离婚,我问她条件,她说房子存折全归她,我每月负担孩子抚养费,这么苛刻的条件.我还是答应了,可是没几天她又故计重施的说先不忙,我快逼疯了,大家不要劝我什么忍忍就过了,这么过最后我只会死在她手里,大家帮我想想怎样才可以用正当法律手段和她离婚,并且我和她3,4年都没有过夫妻生活,这样的女人我也不会碰.
这样没有感情的婚姻没有必要维持下去,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离婚,只有这样你才有可能得到一个相对满意的结果.困境是另一个希望的开始,必须拿出走出困境的勇气.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既然这么苛刻的条件你都能答应,那你就直接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好了。这样就算她不答应或者出尔反尔都没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