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教唆犯在经过教唆人的劝说之后,放弃了犯罪,过了一定时间之后又犯罪的,那么教唆犯责任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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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7-2-1 17: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被教唆犯在经过教唆人的劝说之后,放弃了犯罪,过了一定时间之后又犯罪的,属于教唆犯犯罪中止。即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中止,至于后来被教唆犯又犯罪的,只要不是因教唆犯又教唆而犯罪的就与原教唆犯无关。因为后来的犯意不是教唆而成的。同理被教唆犯和教唆犯经过刑事处罚之后,被教唆犯又犯教唆之罪的,教唆犯也没有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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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2-1 17: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前一个问题意思是:教唆人A先教唆B犯罪,然后又劝说他不要犯罪,在劝说下B放弃了犯罪,但是过了一段时间B又犯罪.对吗?这样的话,A是教唆犯犯罪中止.后一个问题要看教唆犯的主观上的故意(如可以证明自己教唆的罪之具体,就不必为自身没有罪过的罪负担责任.)和教唆的时间.如果符合的话是可以认定教唆犯为共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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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2-1 17: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罪,他没有教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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