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上有一张欠条,可是无法追回欠款,应该如何起诉?起诉地点是在我当地的法院还是欠款人当地的法院?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3 | 2007-2-19 21: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就在你当地的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状给立案窗口立案,附交证据,然后法院宣判最后由执行庭帮你去执行,查欠你钱的人银行卡冻结他的资金划给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7-2-19 21: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花点钱雇一帮混社会的搞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7-2-19 21: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所以您应当去债权人的所在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7-2-19 21: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欠多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