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明珠违法犯罪谁来管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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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7 04:3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诚信是企业的灵魂,但对杜明珠来讲,行骗造假则成了他看家的本领,2001年7月,杜明珠将柳河淀粉厂这块资产骗到手后,除了我们股东投资的400多万元被他使用外,无任何其他资金来源,为了达到注册登记,使其身份合法化的目的,杜先是将同他毫不相干的“大连中国医科大学老年病防治研究中心”的一栋办公楼伪造了一个假评估报告拿到柳河,这个评估报告完全是杜明珠一手制作的,“大连老年病防治中心”这个单位在2000年前就不存在了,公章早已作废,而杜却废物利用,编造了这个10,620,928.00办公楼的评估报告,并通过验资得以确认。同时,杜明珠又指使袁向斌到柳河工商银行找行长做工作,在一分钱也没存的情况下,由县工商银行开出了五张假存单,分别是:杜明珠400万元,袁向斌300万元,郝文学200万元,周文清100万元,郭春生300万元,总额共1300万元。通化市其他药厂有的为了注册,先是把款存到了银行,用存单验完资后再把资金抽逃走的情况曾经发生过。但像杜明珠这样胆大包天,分文不存,凭空从银行开出如此巨额假存单的则是空前绝后,这是严重的违法犯罪,正是通过这一系列的犯罪活动,杜明珠在吉林省工商局注册登记,领取了制药企业的营业执照。更恶劣的是,在“非典”期间,杜明珠亲手伪造了“吉林省药监局”的假公章和药品生产批文“吉林省物价局”的假公章和价格批文,将自来水加工装瓶包装后,冒充“非典”专用药投放市场,坑害百姓,谋取不义之财,在销售过程中,被内蒙古工商和药监部门查获,吉林省公安厅作为重大案件立案,后因袁向斌找一位省领导出面做工作,最后才罚款了事。当时,厂里职工纷纷议论说:杜明珠想趁“非典”发个国难财,没想到财没发着,还差点进了牢房。
  
纵观杜明珠到柳河这十年的历史,从始至终离不开一个假字:冒充假经理、签订假协议、搞假投资、造假评估报告、使用假公章、制造假公文、虚设假股东、建立假账目、生产假药等等。假的目的都是为了骗,就是这样一个劣迹斑斑拿出任何一条都够定罪的骗子,竟然长期逍遥法外,能够继续在社会上四处招摇,与一些政府官员称兄道弟,靠的是什么,是谁在庇护他?
   以上事实,有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调查取证的材料为证。下期继续披露杜明珠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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