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求助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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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7 05:0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25个家民工被拖欠工资的起诉、求助书
  
  求助人:
  
  向华平,湖北省建始县官店镇人。
  
  刘金国,湖北省建始县官店镇人。
  
  沈先贵,湖北省建始县官店镇人。
  
  苏吉平,湖北省建始县官店镇人。
  
  弈宗明,湖北省建始县官店镇人。
  
  龚光存,湖北省建始县官店镇人。
  
  黄有华,湖北省建始县官店镇人。
  
  刘元山,湖北省建始县官店镇人。
  
  李光海,湖北省建始县官店镇人。
  
  朱明如,湖北省建始县官店镇人。
  
  柳慧安,湖北省建始县官店镇人。
  
  张文秀,湖北省建始县官店镇人。
  
  庞银山,湖北省建始县官店镇人。
  
  贺继芳,湖北省建始县官店镇人。
  
  田世毕,湖北省建始县农平镇人。
  
  彭于双,湖北省建始县农平镇人。
  
  尚本润,湖南桑植人。
  
  何大潮,湖南桑植人。
  
  代兴爱,河南人。
  
  起诉对象:
  
  宁夏伊品生物热发电厂
  
  永宁县宁夏二建集团,总经理温友红
  
  禹杉劳务公司,总经理熊业贵,项目经理李进文
  
  劳务关系及事由:
  
  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的宁夏伊品生物热发电厂将厂房建设承包给宁夏二建集团,宁夏二建集团又转包给禹杉劳务公司,禹杉劳务公司又将钢筋工程承包给向华平,我们上述劳工于2010年4月1日开工,在向华平的带领下,日夜奋战八个多月,现在总工程已于2010年12月31日完工。至今公司欠我们工程款12万多拒不支付。因此起诉,追偿欠我们民工的血汗钱。
  
  做工历程及追偿经过:
  
  
今年2月18日,我们从湖北老家不远千里来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禹杉劳务公司找项目经理李进文要钱,他们说找向华平去要,我们又去找向华平,向华平又去要,公司说没有发下来。
  
  我们一直等了二十多天,我们和本地工人王庆东等人到项目经理办公室要钱,公司有几个人还大骂王庆东,还准备打架,幸好一位叫张玲女同志来劝才没有打起来,我们只好回到了住地。
  
  又过了二天,还是没有解决,我们只好去找二建公司的温友红经理,温经理对我们说:我们和你们没有关系,你们没有任何理由来找,你们只能问你们包公头要钱。这时我对温经理说:我们农民工辛辛苦苦的给你们二公司干了一年,把工程干完了,问你们要钱,你们公司就和我们没有关系了,请问:你作为一个公司的经理,农民工的工资拿不到,你的监督是起什么作用的?你们不管我们:我们民工要向你们的上级申诉,你们二建一公司和禹杉劳务公司对工程钢筋以密换稀,偷工减料,我们要检举出来。公司的张玲主任要我们回住处,要李进文给我们借一点生活费,在晚上我们每个人借到了100元生活费。
  
  在3月14日下午禹杉劳务公司经理熊业贵,李进文和向华平一起到了二建一公司温经理的办公室进行算帐,我们一直到晚上11点,向华平才回到了住处,我们问向华平,他说钢筋是按3100吨算的,加天桥二次结构,一共算了161万元,但他们只能按155万元结帐要我签字,我们在去年给工人是按图纸上预算结工资的,按图纸我们做了3400吨,天桥,二次结构,楼梯还没有算,我要求按图纸算,温经理他们不同意,我没有办法。
  
  3月15日下午,张玲将我们所有要帐的民工叫到公司办公室,把向华平签的所有民工的欠条都作了复印。经协商,温经理同意按图纸算,但是要向华平拿出1万元,禹杉劳务公司拿1万元,请有资质的人算,而现在向华平也是身无分文,所有民工都是丛老家赶来的,还20多人没有饭吃,路宿街头,哪有钱来请啊,这不是逼迫人,耍滑头么?没有办法,按3100吨算向华平还剩8万元,公司把向华平价值7万元的工程机械作2.5万强制收购,一共10.5万支付给了工人,本地工人全部付清了,外省的付了40%,现在还欠我们外省工人12万多元。
  
  涉嫌嫌贪污,侵吞国家财物疑点:
  
  1.今年2月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禹杉劳务公司经理李进文说我们只做了2600吨钢筋,厂里还有剩的,我们要告状时,后来算帐又以3100吨算,而我们按国家绘的工程的图纸算却有3400吨的钢筋,请问禹杉劳务公司究竟是信口开河,随便捏造,还是依据正规图纸核算工程量?
  
  2.如果真的是只有2600吨,那国家拨付的3400吨钢筋的款项被永宁县宁夏二建集团和禹杉劳务公司的那些领导侵吞了?
  
  追偿依据及要求:
  
  1.根据《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要求公司把无故拖欠我们的工资一次性付清。
  
  2.公司必须赔偿我们民工误工的费用,春运来回的的车路费,以及给我们家庭带来的经济损失补偿和5倍的误工赔偿。
  
  3.按工程款的10%补偿工人的精神损失。
  
   公司环境及态度:
  
  禹杉劳务公司经理李进文只管我们工人加班五个小时,工资不按时发给工人,农民工不干了,回家他们公司不给钱,没钱我们不能回家,逼迫着我们民工给他们干了大半年,每天干十个多小时,在35度的烈日爆晒下,连开水桶都不给一个,冬天住的房子是四面通风,他们公司把我们民工看作是他们的奴隶,本公司这种作法和解放以前的资本家没有什么区别。
  
  在2010年12月31日前工程已经完工,我们民工到公司要工钱,他们说上面没发下来,一直到等到2011年元月18日才发给我们每人一点路费钱,下余的工钱留几个人在这里等,公司就这样把我们农民工象叫花子一样骗回了家。
  
  我们找禹杉劳务公司项目经理李进文要钱时,他说我们只做了2600吨钢筋,公司一共才进回了3000吨不到,场里还剩下一点钢筋还没做完,没有一个标准,随意捍造工作量。
  
  熊业贵和曾总的儿子曾辉先后借给向华平12万元钱付了工人的工资,在后来算帐时直接丛公司的工程款上扣了向华平19万元,算了7万元的高息,请问是曾总的儿子在做工程吗,他怎么有权从公司截流工人的血汗钱呢?温经理完全可以将向华平剩的8万和扣的19万工程款计27万元,给工人付清,为什么不主持公道呢?公司老总太黑心。
  
  熊业贵还对我们工人扬言,在宁夏,你们只管告,是我的天下,我说了算,黑白两道都来!
  
  
  
  目前迥景:
  
  我们于2010年4月从湖北老家来宁夏二建一公司打工,禹杉劳务公司经理李进文只管我们工人加班五个小时,工资不按时发给工人,农民工不干了,回家他们公司不给钱,没钱我们不能回家,逼迫着我们民工给他们干了大半年,每天干十个多小时,在35度的烈日爆晒下,连开水桶都不给一个,冬天住的房子是四面通风,他们公司把我们民工看作是他们的奴隶,本公司这种作法和解放以前的资本家没有什么区别。
  
   我们在家等到农历腊月28日,包工头向华平来电话说钱没有要上,我们当时心都冷了,我们一年到头日晒雨淋,辛辛苦苦的干了这么久,竟是这样一个结局。我们只好东借一点,西借一点钱过了一个年。在过年时有的老婆不准老公时进屋,有的老婆要和老公离婚,试想一个男人在外打工一分钱没挣回来,有脸进屋么?在胡锦涛书记为首的党中央的共建和谐社会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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