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回家?必须完成反贪局下达的“行贿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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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7 05:3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年10月13日13时许,丰县检察院反贪局领导,随意限制安徽省萧县农民刘某人身自由,向刘某下达“行贿指标”,并对刘说:我们反贪局找你就是叫你配合一下我们的工作,你如果不配合你就别想出去,我们是想整烟草的人,你必须要说县烟草局XX副局长送20万,XX稽查大队长送10万,刘某从10月13日被限制人身自由后,连续熬夜,期间所受的罪可想而知,刘某59岁体弱多病,哪能经的起反贪局的折磨,从第三天住院,就是这样反贪局的也没能放过刘某,因为刘某没有向烟草局的人行贿,也不能让反贪局领导满意,无耐又降低指标,对刘某说:每人10万也行。期间刘某被两次送往看守所,因刘某身体条件不允许遭拒收,(看守所有记录)最后,刘某完成反贪局领导所下达的“行贿指标”,于11月4日被取保回家。
  请问假如刘某不完成反贪局领导下达的“行贿指标”,能放刘某吗?全国检察院也难找这样造假案,不知反贪局领导出于什么目的?是为了升官发财吗?竟敢公然挑衅法律,践踏法律,践踏人权。侮辱检察官荣誉,连起码做公民都不配,是名副其实的假案“设计师”。
  悉闻刘某主动到省检察院、省纪委说清事实真相,还受害人清白,相信正义会战胜邪恶,正义会迟到,但不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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