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收取风险抵押金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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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7 06: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省盐亭县安监局召开全县矿山、建筑公司、工程、油气站等私营企业开会,据说是传达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风险抵押情况,在一个月内收取企业风险抵押金7W-100W由盐亭农业银行收取,并且只要公司企业存在就永远不能退回,到企业倒闭关张才能“退回”,而且钱不是由自己存入银行。
  
这里有几点疑问:
  
1、风险抵押金能收取现金抵押吗?
  
2、周边绵阳市周边收取2W,三台县收取1W多,而盐亭最低收取是7W,作为全国贫困县,比经济发达区域高,这合理吗?
  
3、风险抵押金能由安监局收取吗?
  
4、这是国务院的政策吗?为什么周边市都没有听说?
  
5、如果不能及时交就不能进行年审,而且罚款金额是5000-2W。
  
哪位大哥知道其中个中行情请给予指导。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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