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有政府吗?我信访25年至今都没有找到有关部门解决!(转载)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7 06:4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长达25年请求落实集体合同制牧医干部的信访申诉书
    各位网友,我现在要把我多年的冤屈说出来,请大家给我出谋划策,帮我讨回公道.谢谢
      
  尊敬的市长同志:
       跪求为我作主!我叫袁仕洪,曾用名袁仕宏,袁世宏。男 ,汉族,1954年4月18日出生,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芭蕉乡芭蕉村一组人,陕西省安康市农业学校78届畜牧兽医专业毕业,1975年入党,曾在三线建设中因公受伤致残(有证明)。申诉事由:1984年八月我报考陕西农,林,水第一线合同制职工,并被组织录用,当时为行政25级, 之后被安康地区劳动人事局下分到紫阳县劳动人事局{安劳人发[84]670号},紫阳县劳动人事局把我下分到紫阳县农牧局{紫劳人发[84]300号},紫阳县农牧局把我分配到芭蕉乡兽医站,但因芭蕉乡兽医站已被人承包,同时财力紧张,发不起工资,因此我被退回县农牧局。我找到县农牧局,要求重新分配单位,局领导告诉我暂时没有合适的单位,今后慢慢协调,让我回家等消息。之后我几乎月月去了解进展情况,但每次的回答都几乎一样——暂时没有合适的单位,今后慢慢协调,回家等消息,找了几年后,县农牧局态度越来越恶劣,相关人员或者避而不见,或者冷嘲热讽,甚至还对我推推拉拉,越到后来县农牧局人事变动,相关人员职责都发生了变化,找谁都没有人理我。因此我的事情一直没有人处理。(这是一段漫长的过程,如果把每次去找的经过都记录下来的话,我想可以装订成很厚的几本书了,从芭蕉乡到紫阳县农牧局25公里路,又没有公交车,只能做较贵的面的,在加上我身体残疾,家庭一直贫困,25年来可想有多辛苦,25年的路费住宿费也是我巨大的负担)。同时我又多次找过县劳动人事局,县劳动人事局回应问题不在他那里,要我继续找县农牧局,又找县农牧局多次,一直没人接待处理,2008年我去县政府办公室反映情况,县政府办公室把我的情况转交给县信访局,至今无数次去县信访局了解进展情况,每次县信访局工作人员态度极其傲慢,语言尖酸刻薄,把我的信访资料极不认真的翻了一下,总是回应说相关领导还没有来得急处理。2009年我去安康市劳动人事局反映情况,安康市劳动人事局又把问题推到紫阳县劳动人事局,我去安康市信访局,安康市信访局又打电话到紫阳县信访局,让他们处理,找紫阳县信访局至今还是——态度极其傲慢,语言尖酸刻薄,把我的信访资料极不认真的翻了一下,总是回应说相关领导还没有来得急处理。(安康市和紫阳县相关部门处理信访申诉,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信访事项;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应作为而不作为,严重违反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影响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给申诉人精神上,财务上带来巨大损失,不能不让人对安康地区的信访工作产生担忧)
      申诉请求:1解决我的人事编制和工作问题。理由:{安劳人发[84]670号},{紫劳人发[84]300号},〈〈公证书〉。2赔偿我找相关部门25年的车旅费和精神损失费。理由:我本来身体因公致残,又无任何优待抚恤,再加上生活在特困农村,因此生活一直都比较艰难,紫阳县农牧局让我回家等消息25年,至今无说法,从开始的等,到现在的不理我,不承认我。几乎让我绝望。曾多次想到以死来解脱,来捍卫我的权利,但我还有患高血压的老婆和因没钱未能读多少书的两个孩子需要照顾,同时我也相信党和政府能够帮助我解决问题,提我说话。想到25年的维权之路,25年的委屈,我几乎是天天彻夜难眠,常常以泪洗面,巨大的委屈和压力致使我听力严重下降,同时发语不清。身体已一日不如一日。3查出我的情况是由当时紫阳县农牧局那些人造成的,并追究相应责任。理由:应当作为而不作为。25年巨大冤屈,请求早日处理为盼。
      附:〈〈农,林,水第一线合同制职工报考录用审批表〉〉{安劳人发[84]670号},{紫劳人发[84]300号},〈〈公证合同书〉。
      附件网络地址:http://zibayuan.blog.163.com/album/#m=0&p=1
      信访人:袁仕洪
      联系地址:陕西省紫阳县芭蕉乡芭蕉村一组
      邮政编码:725312
      联系电话:1559456152*。0769-897998*7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时间:2010年6月14日
  
    当前状态 紫阳县 已反馈
      
      回复内容 经核查,袁世宏(现名袁仕洪)同志于1984年12月被安康地区劳动人事局招录为集体合同制牧医干部,同年12月被县劳人局分配到县农牧局,随即县农牧局将该同志分配到芭蕉乡兽医站。由于当时兽医站为自收自支单位,招录的合同制干部需经用人单位接收并签订劳动合同后方能上岗,经了解该同志一直未上岗工作。根据《安康地区乡镇聘用合同制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合同制干部聘用期满不再续聘的,仍回原生产岗位。因此,你在申诉书中要求解决工作等方面的问题无政策依据,恕不能满足,敬请谅解。回复时间:2010-08-11 10:38:04
      
       关于信件编号20109143回复意见的申诉
      
      尊敬的市长同志:
       我对信件编号20109143回复意见表示强烈的不满和抗议.理由有三: 一 回复人了解事实不清楚,我是1984年12月被安康地区劳动人事局招录为集体合同制牧医干部.同年12月被县劳动人事局分配到县农牧局,并与县农牧局签有劳动合同,随即县农牧局将我派到芭蕉乡兽医站上班,但因芭蕉兽医站已被私人承包,该站站长黄龙敬以效益不好,发不起工资为由,拒绝接受.因此我又被退回县农牧局,县农牧局领导让我稍等一段时间再重新安置,结果一等就是25年.劳动合同写的很清楚,解除或变更合同的条件是本人不适应本项工作,违反了党纪国法,随时解聘.而我既没有不适应本项工作,又没有违反党纪国法.虽然在芭蕉兽医站没有上班,但我与县农牧局的劳动合同还是合法有效的. 二 县农牧局不作为,让一个已经签了劳动合同的牧医干部待分配25年,要知道受害人是在三线建设事业中作过贡献,并且是一个受伤导致残疾的人.25年给受害人及其家庭精神上带来了的巨大痛苦和委屈,还有物质上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而今我要求组织解决我的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却回答无政策依据,恕不能满足,敬请谅解。试问,党的关怀何在?,政府的职能何在?,天理何在? 三 回复人’根据《安康地区乡镇聘用合同制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合同制干部聘用期满不再续聘的,仍回原生产岗位.’的答复,纯粹是乱弹琴.我25年一直在等待农牧局的安置,也一直都没有收到书面的终止关系的文书,怎么就合同期满了呢?还没有安置工作怎么就被根据成’合同制干部聘用期满不再续聘的,仍回原生产岗位."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综上所述.我对这种回复表示强烈的不满和抗议,请市长体恤民情,让一个在生活中挣扎的穷苦老百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给一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解决落实信件编号20109143的申诉请求.叩谢!
      袁世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