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北京市天安门公安分局寄的是第二次求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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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7 06:4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续十六)
  向北京市天安门公安分局寄的是第二次求救信
  局长您好!
  在当初我就会预料到在北京也是难讨公道,可能会导致北京的公安干警会偏听偏信宣城市官员们的谎言,于是派干警以在北京2010年4月14日去了我所住宿的旅馆张贴告示,并将我的身份证号码公布在几个旅馆的墙上,找我抓我这个反腐败的举报人!(我在北京是举报四级法院涉案法官枉法不讲理,并反映官员腐败坑害百姓多起案件,还作当钱昌德搞诈骗违法违纪和侵占土地的保护伞,但是当地的官员们对我打击和报复过。所以我在2009年3月4日就开始给您局长写信寄去的是第一封求救信)我共寄去四封求救信。是请求您帮助我的四起案件的呼吁下,案件有了转机,并得到中国法治在线的报道,题目是安徽宣城市出现四宗荒唐案是虚假借贷还是畜谋诈骗,在过去近两年但原审法院不纠正错案,至今不依法返还我家三层十间市街道门面楼房,我仍受害十五年之久,1、向天安门地区公安分局再次求救,帮助我的呼吁。2、请求局长和政委武顺发二位保护我的人身权不受侵害。也许我难以得到法律公道,逼得我近日只得去您天安门前广场用各种方式去讨公道,这也是宣城市腐败官员给国家带来的不好形象,应去追究他们的责任。再次请求局长和政委二位关心和帮助我这个受害的上访人员。我曾经打电话给中国法治在线的记者反映案情在得到该媒体公开暴了光……而至今法院对我四起案件未作处理,却出人意料的事情发生了,记者在电话里对我讲,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向中国法治在线发出的涵告,谎言的说对秦宜传四起案件作了妥善处理,并得到了秦宜传本人的满意。其实对秦宜传的案件未作任何处理,更没有纠正错案。同时请问宣城市中级法院不依法公正办案,却谎言作出虚假材料的假汇报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这是我第二次给您来的求救信。我叫秦宜传,安徽省宣城市人。2009年3月4日我给您寄去的求救信上以说过的,是为我本人的四起冤案,也代表上千名失去土地的农民(详见群众的举报材料),和2007年3月18日附证据和凭证如下从1—27份。2001年我和汪澄(退休教师)二人就进京上访并且得到了全国人大的接待,开出访字第(2002)0026号转办函向安徽省人大依法处理,有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都接待过和国家信访局开出的访转皖字[2006]179号函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接待并开出皖国土资访[2004]348号函告中所说,收回1100亩国有农用地(因没有认何的批文手续系非法侵占),以上的共有几十份的转办函而宣城市未作处理,耕种土地农民们仍在受害,难讨公道,为此2004年我在北京文明上访用邮寄方式共寄出228封信给中央有关部门(但我没有向农民收取一元钱的邮寄费,我系免费代理举报腐败)。有全国人大和其它部门并在收件回单上加盖上有中南海的公章但是当地的腐败官员未作处理,并对我这个举报人的打击和报复过,就这次我是在两会召开前2009年2月14日进京上访直到现在未讨到法律上的公道,我也无法回家,因为我从2001年和汪澄二人开始举报官员腐败,还有一位宣城市信访局的干部范科长,男,约40岁(官员)用其手机打电话给我说,有黑社会人去把你干掉的(指我受害人秦宜传)请查看其手机的通话记录:13805638880,2008年4月25日下午4点40分钟对我恐吓,我有家而不能归。详见2008年4月26日反映材料题目是:我为了讨法律上的公道却遭到了灭门之灾,这是一场杀人灭口的案件,但是我还是在继续举报官员的腐败,请问局长我上次2009年3月4日用特快专递给您寄去三种类型的材料,现在何处,请求给予反馈好吗?我本人还在北京市13093462755,再请您关注一下2009年4月13日下午四点钟,将我四起冤案材料向合肥论坛和天涯论坛两网站以发出的贴子,有许多的网友也在关注,题目是请求党中央给予上访人的心温暖吧?实话实说我上访的心被凉透了,共有三页(系2009年4月1日的材料上),局长您应该还记得2007年12月5日下午2点钟,在天安门前一场自焚的事件吗?系安徽省宜城市宣州区双桥乡一位上访人员,他叫陈济红,男,约40岁其在当地仍讨不到公道,多次上访来北京又无果,系被当地腐败官员们的所逼走上了一条以命相拼的路。1、严重烧伤了其的身体,脸上也被烧伤,原是上访人员可现在成了一位烧伤的残疾人员。2、这场自焚的事件是发生在天安门前,给国家带来了极大的影响。3、给当地政府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损失。4、也是给北京市天安门公安分局带来是很大的麻烦,这是一场严重的教训,决不能让此类的悲剧重演。为此请局长收到此次的求救信时阅读后帮助我们受害人呼吁吧,能够得到您公安的关心下和呼吁下受害人一定会能得到法律上的公道,有困难找公安,现在我把我本人的四起冤案简述一下:
  1993年我在农村创办了一个大米加工厂,一个油料加工厂。在1995年我是被宣州区法院副院长王秀华制造出四个假案件(四起案件都没有原告人的诉讼和请求)却把我立为被告人,系王秀华勾结搞诈骗的人钱昌德(系个体户羽绒厂老板,是党员区人大代表),王、钱二人合谋制造出四假案,抢霸我家三层十间的街道上门面楼房(现价值壹佰贰拾万元),王秀华本人侵吞我的房屋租金款贰拾万元。所以我很难讨到公道,王、钱二人还勾结到当地的腐败官员们联手对我坑害长达十四年(因为我从2001年就举报官员腐败,所以我更难得到法律上的公道,2006年区政法委书记王希志叫搞诈骗人钱昌德把占用房屋退还给我,钱昌德向王书记说是副院长王秀华要把秦宜传的房屋判给他的,就是不把房屋退还给我,其是有钱、有势力的人物,是一位党员区人大代表。这次我来北京上访有两个多月了,近日还不退还我的房屋和王秀华侵吞我的房屋租金款,就逼得我也许会向陈济红那样去天安门前以死相拼。等待的是公道,我还在北京市等待着全国人大和最高法院等六家部门的回音呢。
  1、2009年2月23日我用特快专递(超重打包)将我本人四冤案材料和证据寄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收(我仍在等待着回音)。
  2、2009年2月23日向最高法院纪检组办公室我用特快专递将以上同样案件材料寄给纪检组长收(我等着回音)。
  3、2009年2月26日将我的四起案件整体材料用特快专递寄给新华通讯社新闻部负责人收。
  4、2009年3月4日将我以上材料用特快专递寄给北京市天安门公安分局局长收(系第一次求救信)。
  5、2009年3月8日将我以上材料用特快专递寄给新华通讯社新闻热线,已收到了。我向新华社共寄去六次的特快专递向信访部门送两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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