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是谁剥夺我们考试的权力(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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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7 07: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年浙江省象山县公开招开事业编制医务人员,针对中医这一岗位,往年我们这批取得国家学历文凭考试(包括自考)的大专或本科学历的都能报考。但这次却不让我们报考(我们都是在医学院里全日制学习的,同时都取得了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往年中医岗位招1-3人的时候,都让我们参加考试,今年扩招8人却不能让我们报名参加考试。临床医学、护理等其他岗位,都放宽条件,和我们同性质的考生都能参加考试,唯独我们中医专业不能考。其他县市区(宁波、慈溪、余姚、宁海….),象我们这样的考生都有平等竞争的机会,在同一个国家,难道实行是的两种制度吗?对此我们感到非常困惑,无法理解。
  为此我们针对这一情况,询问了象山县卫生局的相关领导,他们对此情况的答复是:1、据统计,今年象山县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医专业毕业的生源比较充足。(中医岗位招收8人,但报名人数9人,难道也叫生源充足?往年只招一个的时候,四五十个人竞争一个岗位,难道生源就这么不充足吗?)2、据下面医院反应的情况来看,以往招考进去的自考毕业生,中医基础不够扎实。(何以保证本批应届毕业生中医基础就扎实?)3、今年招收的中医生都要安排到各乡镇医院去工作,认为我们这一批人,难以独挡一面。因此,局领导的决议,剥夺了我们今年这次考试机会。(真是可笑直至,什么叫难以独当一面?应届生难道比我们更有经验?我们这批人都有了几年的工作经验,有的还取了主治医师的职称,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我们不比他们差!为什么不给我们在考场上见分晓的机会!!!不知道这位领导说出此话的依据是什么?光凭想象就可以把别人的权利给剥夺吗?)4、其他县市区可以考,象山不能考,这是象山的地方性政策。(难道浙江省象山县是特区吗?为什么在一个制度下,象山就可以剥夺我们考试的权利!!!)
  对于卫生局的答复我们难以理解,同是中医专业的学生,我们文凭都是国家承认的,为什么我们这批人就该低人一等,受到歧视,况且我们也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为什么就不能一视同仁呢?在我们这些考生中,有的是2000年毕业的,在医院做临时工整整做了10个年头(廉价劳动力),好不容易等到国家政策出台要扶持中医,中西医要平衡发展,今年扩招,满怀希望,结果等来的却是“被剥夺了考试权力”,真的是做梦都没想到。
  希望这篇帖子能够得到广大网友的支持。我们也是欲告无门,需要大家的帮忙。就算今年没机会报考了,但愿来年下次卫生系统招考医务人员的时候能对我们一视同仁。真正体现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最后我们想呼吁的是:在现今如此健全的法制社会中,我们希望看到的是人权的公正,才能体现党和国家领导人提倡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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