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大家能帮帮忙 为这位无端丧子之痛想的父亲一点讨回公道的办法(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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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7 07: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朗朗乾坤,我向苍天起誓,我以下所陈述是绝对真实的事迹。
    我叫王红卫,来自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丰良镇,妻子吴丽清,在梅州市人民医院住院生产期间,因医院严重的医疗过错,导致丧我儿命,伤我妻体。这几年来,我为此冤案长期奔波,早已费尽家财,欠下大堆债务,至今仍得不到合理的说法,现在社会各方兄弟姐妹寻求法律援助。
    2004年7月18日,妻子吴丽清怀孕31+3周,前置胎盘伴阴道来血,入住梅州市人民医院剖腹产,产前B超检查,产妇和胎儿各方面都正常健康,医生作出住院保胎决定。住院6天都正常,在7月24日10时,产妇出现撕裂样腹痛和呕吐等前置胎盘子宫破裂前兆时,进修医生郑小玲诊断为胃痛,以“胃腹安,安定,阿托片,颠茄合剂”等进行治疗,11时30分产妇因持续剧裂腹痛,痛得跪在床上,一身冷汗,苦苦哀求医生做手术,但林添英副主任也听从进修医生说法,在没有进行仔细检查的情况下同意以胃痛进行治疗,拒绝做手术。12时,床边B超显示,胎儿各方面都已成熟且胎儿肠管扩张,羊水量过多等图像,院方仍不给做手术,坚持以胃痛进行治疗。一直拖至15时30分,彩超显示“腹腔中大量积液,子宫破裂大出血”。
    由于医生的误诊误治,没有进行胎心监护检查,导致严重后果,产妇在24小时内经历了三次剖腹大手术生死大关(①剖腹产子;②剖腹切除子宫及左附件;③剖腹探查止血),全身各重要器宫严重损害,婴儿重度室息,重度脑出血,引发重度脑积水,一直在新生儿科治疗到2006年1月13日在医院惨死。
    2004年9月8日以来,我先后多次提出复印病历,但院方不给复印,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院方也不给鉴定,梅州市卫生局刘科长和林新华院长都说“一定要病人出院才给鉴定和复印病历”,但我**广东省卫生厅后张科长说“没有这个规定”,打电话下来后才给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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