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慕容雪村卧底传销团伙行为的几点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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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7 07:2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我看到南都周刊的预告,说下期节目封面是慕容雪村的卧底传销纪实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期的杂志又要火了。这篇封面报道有个知名的作者,有个能引起关注的话题传销,还有个颇具无间道风情的卧底纪实。而慕容也没让我们失望,幽默的文笔,细致的描写,还有对传销团伙从外在到内里的鞭辟入里的剖析,让我们看到了这个群体根本的思维方式,这不失为一篇精彩的报道。或许,这很可能是媒体关注传销以来最有力度的报道。但是,关于这篇报道,还有一些不妥之处。
  慕容雪村在得知自己的朋友被骗入传销团伙之后,决定自己深入传销团伙做卧底,继而可以揭露出这个犯罪团伙的虚伪面目。显然,慕容是承担了记者与警察的双重身份,可是,这并不是一种正确的行为示范。我们首先应该承爱认,与违法行为做斗争并不只是警察的分内事,每一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来对抗违法犯罪行为。但是不论警察还是公民,在与违法分子斡旋的时候,都应该以保护自己人身安全作为前提,尤其是普通公民,在自身防范意识以及专业知识都欠缺的情况下,尤其不要只身深入犯罪集团以免自己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而且,一旦身份暴露,被犯罪分子拿来做人质,会对警方的办案造成很大困扰。或许,慕容可以说自己可以将生死置之度外,而且自己完全有实力应付不怎么高明的传销集团。可是,当慕容将自己的经历写成文正并拿到《南都周刊》这样一本影响力较大的媒体上发表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这种行为的社会责任感。从公民的角度,这并不是一种正面的行为示范。
  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件事。我们可以假设这样一种情况:慕容在传销团伙卧底时间为23天,假设警察在之前就应该做了前期工作,在慕容卧底到第十天的时候就端掉了这个犯罪团伙,那我们怎样来定义慕容的行为?首先,他当时是传销团伙的一份子,已经越过了法律的底线;可是,他被卷进传销团伙的目的并不是犯罪,而是为了卧底来揭开这个团伙的罪恶,是为了社会的的正义,但是,谁能来证明慕容的行为是为了卧底而不是利用传销来骗钱呢?或许,慕容在进入传销团伙之前已经跟朋友或者弟弟写好了说明真实情况的信件,或者,慕容本身的社会影响力以及较好的社会形象可以为他证明他确实是为了卧底而不是真正的进入传销。如果这样就可以,是不是说其他的人只要先写好 然后去犯罪,当被抓获的时候只要拿出事先的信件就可以证明自己是为了社会正义来当卧底而不是来犯罪,这样就可以免除法律的制裁?慕容是已经具备了社会影响力的公众人物,或许可以为他的行为提供更有力更有可信度的说辞,但是法律面前,公众人物也是公民,并非有了名气就可以有法律的特权。所以,当我看到这篇报道的时候,只能庆幸慕容比警察还要敏锐的触觉,能在警察行动之前就抽身传销团伙并且去报案。如果真如我们所假设,当警察抓获传销分子的时候,猛然发现其中竟然有慕容雪村,我们是该为他的勇气而鼓掌,还是应该头条刊登这个作者沦落搞传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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