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父亲不能领取死亡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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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7 07: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 是付强,1962年11月23日生,身份证511024196211236718,家住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山王镇街村10组3号,我父亲付师尧,于1952年由西南局陶书记推荐到威远县人民银行工作,后到威远县农业银行工作,1979年12月28日退休,当日户口迁移回威远县山王镇村跃进4社。我父亲退休后组织上让他发挥余热,培育新人,又留任继续工作10余年,于2000年元月21日在家中逝世。于次日在当地安葬,事后我们在威远县农业银行未领取相应的安葬费,抚恤金,遗属补助,他们说土葬不享受一切待遇。经过我们长期找农行。我们也找了相关的政策依据。于2009年才给我们解决遗属补助。,没有解决抚恤金和安葬费。后经过了解他们是按照内江市人民政府1995年115号文件《关于内江市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执行的,该文件现存威远县档案馆。195全5目录355号卷内。工作人员告诉我只能看,不能复印。这个文件有三条规定,{第二条}火葬区内必须实行火葬。非火葬区,积极推行火葬,鼓励火葬,改革土葬。第十八条,在火葬区内不实行火者葬分别给予以下处罚:其中第二条国家干部,职工,含离退休职工死亡后,遗体不火化者,处罚其亲属不得享受丧葬补助。我父亲居住地是威远县人民政府殡改革葬划为非火化区,相关部门也出具了证明材料。为此根据这个文件精神,我父亲死亡后应该得到安葬费。抚恤金,遗属补助,虽然解决了遗属补助,没有解决抚恤金,安葬费,我们继续找农业银行和相关部门,他们的答复,是威远县民政局的答复不火葬不享受一切待遇,这个文件是2002年威远县人民政府出的,其中有一条规定就是今后凡是不火化者家属不得享受一切待遇。如今社会,我们没有任何关系,随便他们说,我们是弱势群体,没有办法。求求大家我该出点主意,想办法,万分感谢大家。电话13890516918,邮箱[email protected]再一次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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