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相关价格欺诈的法律援助—令人失望的(北京)金羽杰JOSSY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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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21-1-27 08: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在沈阳市铁西百货购买了一款金羽杰28609款羽绒服,花费RMB:986元整。当时再三向销售人员确认:该品牌羽绒服全国统一价,并没有任何折扣。因为实在喜欢于是原价购买回去,发现所谓标价只是手写的价格,便心存疑惑。偶然机会在网上查询得知该款羽绒服全国销售价(也就是吊牌标价)为:835元;本人惊奇之余遂向该商场提出异议,并展示收集的相关证据,希望能够得到商场对此种情况的合理解释,谁知商场说此价格销售是整个沈阳地区销售的最低价,至于全国统一价之说,那只是厂家的一个标牌,他们(商场)有自己的定价,是严格按照商场的标价销售,没有任何欺诈行为。
  
本人也向金羽杰北京总公司投诉电话寻求过证据,却被一位接线的女工作人员告知:他们的服装吊牌(即所谓的全国统一价)只是他们建议销售的价格,至于经销商在地区的定价则是由经销商根据自己当地的消费水平等自行把控,也就是说没有所谓的统一价格政策,只要经销商高兴能赚钱更多的钱,他们完全可以自己抬高价格....如此,本人质疑:金羽杰既然作为“品牌”运营应该是有相关的价格指导和所谓的相关政策来做规范,如此混乱的价格定位是否会给消费者带来伤害??对此金羽杰工作人员解释说:他们还处于起步阶段,对此也无能为力,至于今后统一的价格把控,随着金羽杰公司(品牌战略)的发展,今后一定会规范起来的,对于目前的状况他们也很抱歉...随后就挂断了电话!
  
对此次事件本人感到十分气愤,明显的价格欺诈行为,总公司居然如此轻描淡写,做出如此不负责任的回答,不能不令人心寒,而且我在网上也找到一些淘宝网的店主,他们声称是金羽杰的经销商,所销售服装绝对货真价实,标牌定价就是835元,而且他们也没有再调价格...至于事实的真相还有待进一步证明,但是,即便这样,金羽杰服装品牌对消费者的伤害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对沈阳市的消费者,更有甚者标价达一千多元!!!如此混乱的价格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够给我们消费者一个合理的解释!!!
  
  
另:从商家得知,至我提出金羽杰服饰价格疑问,该商场还未接到其他任何消费者类似投诉;在此,我也呼吁那些和我一样遭遇到此类消费欺诈的沈阳朋友们和我联合起来,一起向商家讨要一个说法!此种行为将我国的相关法律置于何地?将我们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置于何地?我也和更广大的消费者一起期待,沈阳铁百商场能够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金羽杰沈阳经销商能够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金羽杰服饰北京总公司能够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同时号召广大的消费者一定要维护我们合法的消费权益!
  
   同时希望广大网友能够提供关于该服装28609原厂标价图片!!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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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08: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事件有如下几个疑点:
  1、我所购买的服装上面的价格标签已被撕去了打印的部分,只用手写了一个价格;
  2、我在淘宝网上询问了北京、上海、山东、浙江、黑龙江包括沈阳的卖主,都证实此款服装的出厂标签是RMB:835;
  3、如果金羽杰算个品牌服饰的话,为什么偏偏沈阳市区的铁百、兴隆大家庭、中兴等商场的价格都不尽相同呢?而铁百还称他们标的986还是全(沈阳)市最低价!除了沈阳市区辽宁省的其他地市下面的经销商(通过网络了解)的价格也是835并配有原厂标价——只有沈阳市区的配货没有价格标签——这是地方保护?还是价格陷阱?这是一个品牌所该具备的特点么?
  4、为什么沈阳的销售价格可以抛开原定价往高里死飙,难道是沈阳市的经济发展远高于北京上海?沈阳市的人均消费水平像上海北京这样的城市根本比不上了么?
  5、本人孤陋寡闻,不知众位网友是否知道还有其他类似的事情在其他品牌也有发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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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08: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致麻江交警大队的公开信
     我是贵州省广播电视局706台的潘红松(电话15186882082,单位电话08553829502,8266908)。
     2008年3月31日,吴瑞平与我在下司路段发生的交通事故,你们麻江县交警大队的吴勇、田勇、王复兴、钟锐一起出的现场,他们明知在事故现场同时有三位证人,为何经验丰富的四位交警(吴勇还是中队长)没有当时就在现场对三位证人作询问笔录?为何不一同带走三位证人到交警一中队作询问笔录?而为何独独带走其中年纪最大(当时65岁)的证人陈治能去作笔录?即便是这样,证人在事发当天到你们交警一中队办公室作的笔录也没有说看清楚是谁把摩托车开翻的!你们故意留下、、、,具有丰富经验的你们知道事发当晚一定会有事故一方当事人的家人会来找你们。果不其然,伤天害理的一幕上演了!第二天,你们换了一位不出现场的交警雷绢与王复兴再次对证人陈治能作笔录,借证人之名诬陷我为驾驶人!你们这是干伤害天理的事呀!
    吴瑞平家人起诉我后,我通过法院正常的调取你们交警的卷宗材料,找到证人陈治能到法庭作证:“由于摩托车从跟前一开就过去了,我没有看清是哪个开的。”
     一切都大白于天下了!你们麻江交警大队凭借的唯一证据(来调查的韦德黎副大队长告诉我的;州交警支队事故科姓王的警察也同样这样告诉我。)是假的!是错误的!对此,你们作出的错误交通事故认定书,请你们收回吧!
     还有一点提醒你们:以后你们作假别太粗心!发生交通事故的助力摩托车根本没有制动踏板(脚刹),而你们却给出的“交通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报告”却满纸胡言乱语。什么“踏下制动踏板无发卡等现象,回位敏捷,一脚有效、、、”并且还“对前、后轮进行拆卸检验,经检验,前、后轮制动蹄片厚度均为3毫米。”
     不管怎么造假,假的终归还是假的!这就是你们利用党和人民赋予你们的权利胡作非为、陷害我的事实!我把事实真相公布于天下,让党和人民为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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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08: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众位网友是否也有过类似的经历,但是本人还是头一次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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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08: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商家已经答应给我一个说法,但因为周末,便说周一给我回复,不知道商家会如何做,真诚希望有经验的网友能够提供一些信息,谢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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