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老人为何被政府抛棺于旷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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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1-1-27 08:2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位于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大甲乡的岩前林场村,是一个距古田县87公里左右的一个由岩前林场村代管的自然村,该村处于大山之中,交通极为不便。
    2009年7月23日,享年90岁的女村民李国珠去世,因其子系69岁的五保户及残疾人,无力为母亲料理后事,直拖至7月27日下午5时,才在众村民的热心帮助下,将李国珠老人安葬。当晚8时许,副书记阮为居及乡民政负责人林孝敏等人来到林场村,称县里要求从今年4月份开始,岩前林场自然村和里桃村的潘洋自然村均实行殡葬改制,纳入火葬区,要求家属自行将李国珠的遗体挖出送去火化,否则,将被强制挖出火化。
    对此,村民们均感到莫名其妙,因为在此之前,这里的村民祖祖辈辈都是采用土葬埋葬逝去的亲人。对于从今年从4月份开始,我村要实行火葬的规定,无论村、乡、县,没有任何一级组织或政府采用任何一种形式向村民做过宣传或通知。为此家属代表乡县民政局反映,表示并非家属反对殡葬改革或有意抗拒,而是自始至终村民没有接到过任何通知或者看到任何告示,由于李国珠已经下葬,请求领导考虑能否下不为例。民政局长回答研究后会给我们一个答复。然而,在家属未得到任何答复的情况下,2009年8月6日凌晨5时半左右,由县乡干部带领一百多人来到林场村李国珠坟地,强行将李国珠棺木从坟中挖出,弃在旷野后就一走了之。已经失去亲人的家属见此惨景悲愤至极。我们不禁要问,李国珠老人下葬前,为什么有关部门不制止?!老人死后为何还要受到如此凌辱?!这到底是谁的错?!如今李国珠老人的遗体仍被遗弃在旷野,何时才能入土为安!!!!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为人民服务吗??????
  
  是谁对死者的不公--看大甲乡强行挖掘死人坟墓的背后
    8月6日凌晨,古田县大甲乡为推行火化,调动百余人的挖坟大军,在岩前、潘洋两个自然村强行从坟墓中挖出2具已土葬了一周之余的八、九旬的死者棺材后,弃于旷野一走了之并没运走火化,连日来任凭日晒雨淋,现场不堪目睹,并将60多岁的老人打晕,村民们极为不满。大甲乡自实行尸体火化以来,这两个自然村是山区交通不便村,村民都是以土葬习俗,据说乡政府为完成殡葬任务今年又把这两个自然村划为要火化村,但村民并未见到政府到该村进行宣传、动员和告示张贴的情况下,两死者故在死后3天进行土葬,而当时也未见政府告知制止,事过一周后乡政府却要强行挖出火化,可是挖出后也不要了,也没拿去火化,对此村民产生极大不满,真不知其目的何在? 请问:1.乡政府根据殡葬有关规定对山区交通不便的自然村实行火化规定有何依据?2.乡政府今年把该村列为火化管理是否需要向村民进行宣传、告示和张榜公告?3.在当时不制止,在事后强行挖坟是否合乎情理?4.既然是强行火化,为何挖出后又不运走火化,又就地埋土 ,其目的是什么?真不知其解。在事件发生后群众的不满情绪请问一些领导们是否明白是从何来?百姓的不知情是来自一些领导们的工作不到位失职、过错,还是百姓本身?百姓是否要有告知权?农村在不具备骨灰统一安放的条件下,山区农民火化后还是要造墓埋葬,照样占地占林达不到殡葬的预期目的,这里离火葬场百余公里,运送车辆高费用和火葬费等不合理的开支又增加农民的负担,尤其是困难家庭更沉受不起,政府采取了那些补偿措施呢?这种做法太令人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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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08:27:4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政府干部大都是挂羊头卖狗肉,明上说是为老百姓服务,暗里却是为自己的金钱,权利而做老百姓的吸血鬼,就算帮老百姓做了点小事也要像黄大娘卖瓜自卖自夸,上电视,报纸,紧怕老百姓不知道似的.像这些国家的蛀虫,败类也该回去反思下,是谁在供养他们的,应不应该这样对待老百姓?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大力度打击这些蛀虫,败类,不要再说一套做一套了,光打雷不下雨,该查的就得查,该枪毙的就得枪毙,特别是远离大城市的小乡镇.
  
烧完装骨灰盒,骨灰盒再装棺材,然后再土埋,这就是农村的火化!最终目的就是让农民套一笔火化钱,这就是农村的殡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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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08:2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村在不具备骨灰统一安放的条件下,山区农民火化后还是要造墓埋葬,照样占地占林达不到殡葬的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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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7 08:27:4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朋友们伸出友谊手,顶顶!!!为这弱势群体说句公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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