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党员干部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不用负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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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7 08:3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实反映: 1、陆丰市甲子医药公司办公大楼及三间门市(即三角楼房产),地处甲子镇最中心、最繁荣的黄金经济地带,是40多年来公司的办公和经营场地,是甲子医药公司赖以生存的经济命脉。 2、2002年陆丰市甲子医药公司原经理李振雄在职期间利用职权,在没有召开领导班子和职工大会通报情况,在没有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汇报、请示、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作出决定,利用其身为公司经理(法人代表)的职权之便把三角楼房产非法私自处理给自己的儿子李朝棒购买,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后果,导致甲子医药公司一直正常运作的业务全面瘫痪,公司全体60多位干部职工顿时失去生活来源。 3、李振雄及其儿子李朝棒在非法私卖私买侵占三角楼房产之后又私自串通勾结甲子房地产管理所(简称房管所)非法暗中交易买断三角楼地产,将三角楼房产、地产占为己有,无视党纪国法。甲子房管所在我甲子医药公司没有宣布破产的情况下,在我公司全体干部职工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公司正在经营租赁使用的三角楼地产非法暗中交易,低价出售给个人李朝棒(即李振雄之子);我公司作为三角楼地产一直以来的租赁使用方,公司全体60多位干部职工应享有知情权和优先权。甲子房管所将三角楼地产非法暗中交易出售给李振雄之子李朝棒的行为已严重剥夺了我甲子医药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的基本权益,在变卖程序上已明显违背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造成了国有资严重流失的后果。4、2002年以来,我甲子医药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陆丰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陆丰市纪委、陆丰市人民政府、汕尾市人民政府等机关投诉上访,陆丰市医药总公司于2003年以陆药字[2003]05文件作出处理决定,决定收回被李振雄私自处理给其儿子李朝棒购买的三角楼房产,但时至今日被李振雄非法私自处理给其儿子李朝捧购买的三角楼房产不但没有收回,就连陆丰市人民检察院给我们的答复只是:“李振雄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是检察院受理的范围”,陆丰纪委最后给我们的答复也只是:“李振雄不是党员干部,陆丰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不了他”。 5、于2009年6月5日李振雄、李朝棒父子将非法买卖侵吞的三角楼拆毁并进行抢建中,再次视党纪国法如无物。 李振雄不是党员干部,不是国家工作人员,难道就不用负法律责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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