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辦事處聲明。翻攝網路
2014年10月17日23:36
(更新:新增食藥署說法)
衛福部次長許銘能昨出示南僑自澳洲進口5批牛油從「下單訂油」、「產地證明」到「報關資料」,三道關卡資料都清楚載明「for industry use(工業使用)」。不過,澳洲駐台辦事今天發布聲明表示,有關文字用語「For Industry Use」(供產業使用) 不僅可供人食用,也可供食品業或其它產業使用。若不熟悉此英文用詞,這個用語可能造成誤會。「Industry Use」(供產業使用)和「Industrial Use」(工業用))意義是不同的。
聲明強調,「我們已告知台灣主管機關,依據澳洲農業部的理解,此案件的產品非供工業使用」。
辦事處表示,澳洲農業部已對於此事件做出調查,並確認台灣政府機關所提問的5批產品,符合台灣食品藥物管理署于今年8月13日同意的「牛油(脂)經加工後可供人食用出口證明文件」的要求。若當初在出口時需官方出具相關證明,澳洲農業部會依規定對該出口產品核發此證明文件。也就是說這些產品是適合出口供食品製造使用。
針對澳洲辦事處的說法,食品藥物管理署代理署長姜郁美保表示,昨已與辦事處官員就此事進行討論,對於澳方將「For Industry Use」解釋為「供產業使用」,該署接受,但澳方也坦承,在「For Industry Use」後應加註「could be used for food」的說明文字,意指「可食用」,日後相關證明文件會修正以免造成誤會。
此外,姜郁美也說,食藥署接受澳洲說法,已視這些油可食用,所以南僑報關時便該比照其他食用油、並依相關規定來繳稅,而不能以工業用油報關,與澳方在文字上解釋,不影響南僑觸法的認定。至於衛福部次長許銘能,昨天出示文件資料並指南僑在向澳方的訂購單上,就是寫「工業用」,是否有可能是誤解了「For Industry Use」之意,目前尚未取得許銘能回應。(陳培煌、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22:50
更新時間: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