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标“裸捐”能否带动“富人慈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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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7 09:0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两位世界顶级富翁沃伦·巴菲特与比尔·盖茨的“慈善之旅”,开始在中国掀起波澜。本月底他们将与国内50位富豪共赴“慈善晚宴”。一则新闻说,部分低调的中国富豪怕被“劝捐”,婉拒了赴宴邀请;另一则新闻则说,有“中国首善”之称的陈光标高调回应,承诺自己去世时将向慈善机构捐出全部财产,目前约50亿人民币左右。
  今年8月4日,巴菲特与比尔·盖茨宣布,已成功劝说40名美国亿万富翁公开承诺捐赠自己至少一半的财富。如此炫目的成就,对同道中人来说既是光环也是压力,难免令国内一些富豪不想抛头露面、被公共舆论盯上。与在中国获得的对待不同,盖茨和巴菲特发起的行动在欧洲国家遭到了更直接的质疑和批评。德国船运巨头彼得·克雷默就认为,富豪捐身家承诺等于将应该缴税的钱捐出去,影响了公众利益;印度富豪对此避之不及,印度整个富人阶层的慈善捐款也少得可怜。所以由此来看,有钱人的“吝啬”并无国籍区别,他们对财富的观念和处理方式各有所不同,实在很正常。
  
    也许正如盖茨所说,他不过是来倡导“富人的慈善理念”。依我理解,这种理念莫不如说是“美国式的慈善”。把这种强势的理念和行为带到中国,同样首先会造成观念上的龃龉和冲突。简单说,美国式的慈善中有强调巨富“罪恶感”的一面,多余的财富应回馈社会,如此才有卡内基“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的格言。与此相适应的,又有“美国梦”式的个人主义理想与宽松自由的创富氛围。既然不担心自我奋斗不会带不来成功,也就无所谓要为子孙后代的衣食发愁。然而这种社会视角的财富观恰恰是中国人缺乏的,这种创富的环境也是国人可望而不可得的———必须承认这种制度文化的差异。
  
    作为民营企业家的陈光标如今站出来,公开接受了这种“富人慈善理念”,并依循这种理念承诺捐出全部财产。应该看到,这不仅仅是个人道义和承担的展现,更是一种对较为先进的经营观念、慈善观念和财富观念上的接纳。我认为他的举动,体现了一个社会应有的开放性。也许盖茨的“富人慈善”在中国看起来不切实际,但并非没有人受到触动,没有人去理解和尝试。这种活力与勇气,恰是民间慈善生长的动力与基础。陈光标“裸捐”无论能否开创中国慈善的新局面,这一步肯定会被人们记住。(林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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