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的医药赔偿有无道理(转载)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7 11:2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刺猬的衣裳
  
  
医疗赔偿该算是中国各类赔法律偿中的“天价”和“之最”了。对震慑医疗“渎职性”医疗事故能起到些作用,但对于杜绝技术性的医疗事故,几乎没啥效果。除了曾被怀疑是为迎合百姓呼声而临时照抄“消法”得来,因此也被医生笑谈是用“臀部思考”出来的东西。到了今天它的“天文数字”是否应该该改变一下了?(美宝莱减肥)
  
  
首先医疗事故的确造成了对人体的伤害、伤残或死亡类,赔偿是应该的,但该不该是天价?何况这种医疗行为的出发点,是医生对患者的善意的救治行为,和刑事伤害犯罪、交通肇事、煤矿工亡等,有着本质的区别。甚至可以说——是善意之下的过失和错误(当然渎职性的医疗事故除外),是否真的有必要用超于制裁一切恶意犯罪的“天价”赔偿标准?
  
  
于是该法在维护和保证患者最终权益时,也不免伤害到医院和医生为其他患者抢救的积极性。特别是我们还实行了“首诊医院必须负责”的强制法律规定时。患者百分之几的救治希望反会得不到保障 。
  
  
其次将来医改后,医疗卫生作为政府投入的“公益性事业”,这种天价赔偿的背后,其实就是由为百姓提供社会福利的政府来赔偿和买单。能否效仿其他福利机构的赔偿办法,设定一个上限?起码不该是人为的主观臆断.
  
  
三是我国医疗始终在实行“低价”政策,寻求最低的看病价格却要天价的赔偿的背后是否公平和必要?而很多不是医疗事故的患者家属,也要去闹,他们本身仅仅是为了公平?
  
       四是这个法律是在人们对医改失败原因尚不清楚时,假定医生是医疗改革的罪魁下,以消费法为蓝本"抄袭"出来的,时过境迁,而医疗作为公益事业该算一种福利,绝不该视为一种消费,因此今天的天价赔偿法也该适时改变了.
  
  
当然社会更多的说辞是为了避免庸医的渎职和恶意伤害,从而要用严刑重罚来“保护患者的绝对安全”。于是对就医生每次诊疗过程,视为一次预谋犯罪,医生在抢救患者时要为自己收集无罪的证据,这也算是一种公平?或能保证公平? 若按此论,我们对工厂里的意外、刑事犯罪的人身伤害或死亡等等,不是更有理由执行天价么,我们为啥没这么做?
  
  
人们总愿意强调对于卫生医疗,医患知情权的不对称,认为患者属于弱势。但我想随着医学不断发展,这种相对“弱势”将会更加严重,但这是医生的错么?医疗是个搭上科技发展快车的一门自然科学,因此日新月异,而疾病的发展变化有着无法预见的风险性,并非人类所能左右的,那么通过某种天价赔偿就能把它安全的表格化?显然是主观主义了.
  
  
我并非是要反对医疗赔偿的天价,但是这种法律实际上非但不能保证患者绝对安全,连医生抢救患者的积极性也扼杀了!想想我们过去并没有这么去做,而是充分的相信医生,发挥其救死扶伤的积极性,中国的医疗界并未出现到处“庸医害人”的场面。反而是患者那百分之几的救治希望,获得医生百分之一万的努力,人们在宽容和理解中更加受益。
  
  
今天,医疗的天价医疗赔偿是否也有必要改革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