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方流行“试工三天”是怎么回事?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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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8 07: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这样骚操作的招聘方,大多招聘的职位是销售岗,特点是流动性较大,短时间可以判断出候选人是否合格,所以搞了这么一出幺蛾子。
说到底是成本考量,试工不给工资是直接的节省,间接的是,不用办入职的各种手续,不用办入职手续,也就省了办理离职,“试工三天”不给工资,离职也就不涉及算工资的问题,包括入职正常需要提交的学历证书、离职证明、银行卡,包括社保转入等等……所有的操作流程都简化了。“试工三天”,简单粗暴节省时间,行就留下继续试用期,不行就换人接着试……这就是为什么招聘方流行“试工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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