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涉性侵女生,校方说什么“因感情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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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8 08:4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月20日晚,网友发帖称,“宁波华茂某体育老师强奸女小学生”,并发布了多张聊天记录截图及疑似学生家属在该校交涉的图片。21日凌晨,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做出回应,其内容让人大跌眼镜。该校称:去年疫情期间,读初中的某女生与老师李某“多次在校外约会并因感情发生关系”,李某后于去年9月被警方逮捕,目前案件在法院审理阶段。
“多次”“校外约会”“因感情发生关系”,放在一个未成年人被性侵的案子当中,显得太刺眼。这份校方的信息通报,横看竖看,是在案件审判期间,对性侵犯罪的洗白、对被害女生的荡妇羞辱、对审判的不当干涉。
我国《刑法》明确,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违背妇女意愿,与之发生性关系,就构成强奸罪;奸淫不满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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