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何以只花6.9万就能买到101万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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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14 07:4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京华时报》报道:北京市西北郊粮食仓库开发办公室原主任许继仁涉嫌受贿一案,已被发回重审。许继仁被控花6.9万余元就买下总价值101万余元的两套住房,终审被判有期徒刑13年。此后,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法指令北京市高院再审后,市高院日前将此案发回市一中院重审。这是近几年首起被最高法批准再审的官员受贿案件。现年60岁的许继仁,原为西直门粮食仓库基建科科长。北京市西北郊粮食仓库成立时,他调任开发办公室主任,代表粮库具体负责与北京城市建设工程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公司)合作建房的事项。
据检方指控,1999年2月至2002年11月,在城建公司为粮食仓库职工解决拆迁用房时,许继仁向城建公司索要了一套位于海淀区的房子。此后,许继仁使用工龄折算房款后,以儿子的名义买下这套81平方米的住房,支付6.9万余元。
法庭审理时,许继仁拒不认罪。他称,1998年,负责开发西直门粮库的公司,给当时不愿意搬迁的住户提供了50多套房源,后来粮库选定了20套房子,退回了30多套。此后粮库决定将退回的房子公开销售。其81平方米的住房也在其中,是其通过公开、正常渠道购买的。 至于150余平方米的房子,许继仁认为,换房子是市场行为,且其已补交了94万余元的房款。
对此,检方指出,81平方米的住房,当时市值37万余元;150余平方米的房屋,当时市值约为64万余元。许继仁最初的购房支出明显与房屋的市场价值不符。
现在,涉及此案的官员对判决不服,已经上诉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认为,许继仁提出的申诉符合重新审理的情形,于2013年10月25日作出再审决定书,指令市高院对该案进行再审。
市高院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原审裁判认定许继仁犯受贿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日前,市高院裁定撤销已审核终审判决,将案件发回一中院重新审理。
看到这里,我们不知道重新审理的结果将会如何,但是,相信看到此案的老百姓都会发出这样一个疑问:当时的市场价值为101万元的房产,此官员为何能够只花6.9万元购买到?这到底是不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如果此官员只是普通的员工或老百姓,而不是基建科长,开发办主任,能否只花6.9万元购买到当时市值101万元的房产?虽然以后补缴了94万元,但如果不是东窗事发,此官员会否补缴呢?这也难怪中国许多官员有着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房子多,因为官员眼中的房价原来是如此之便宜,是真正的白菜价,而且还能理直气壮,是正常的市场行为,是正常交易。
通过这个真实的案例,我们或许明白了各级官员为何不敢公示财产的根本原因了,原来官员购买的房产竟然如此之便宜,这也难怪官员的工资即使不高,也要削尖脑袋要去当官的根本原因吧。原来是当官就能如此之幸运,只花6.9万元就能够购买到市值101万元的房产,如此高的性价比,难怪官员们口中嚷着工资低就是不辞职。
官员能够花6.9万元购买到101万元的房产,而且还认为这是市场行为,可是为什么只有官员能够得到如此好的市场行为呢?这等好事不知道能否降落到我等老百姓的头上?我们真希望这位官员能够让我等老百姓也能有如此之“合理”的市场交易砸在我们头上,那我们老百姓或许才会真的相信你的行为是合理的市场交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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