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开征的美好愿望与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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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14 07:5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吵吵嚷嚷的物业税即将在明年年底征收的消息一时间充斥在各大媒体的显著位置,该消息是援引北京市某政协委员在最近召开的政协会议上提出的议案,该政协委员指出物业税即将在明年年底推出,并且首先针对商业地产开征,然后面向高端豪宅征收,最后面向普通商品房征收。
此语一出,无疑对天天讨论空转6年的物业税啥时推出的各种小道消息给以更为明确的官方说法,让大家猛然间对物业税充满了种种期待。为啥有这么多人期待物业税,无他,期望物业税降房价。一种流行的说法就是物业税是为打击那些炒房和占有房产更多的人而准备的,只要你占有越多的房子,你将缴更多的税,因为害怕缴更多的税,所以那些占有房产更多的人就会有所顾忌而不敢买更多的房子,这就会给没房子人更多购买房产的机会,房子就会供应增多,因而房价也就会降下来。这个逻辑看似很好,但其实只能是一厢情愿,长期来看是个好主意,但短期来说于高房价并没实质性的影响,反而将加重那些即将购房或者已经购房但仍处在“房奴”阶段人的负担。
物业税,这个词是外来术语,网上好多资料已对其长篇累牍的说明,在这里不想多说,但其说白了就是财产税,属于保有税,你拥有房产就要缴税。但我们拥有房产吗,请大家记住了,我们只拥有70年土地使用权,我们购买的房产是建在70年租期的土地上,既然已经一次性收取了70年的土地租金,在已经预付了70年租金的房产里,我们又要再交70年的税,税费重复征收,到头来不但没享受到真正的财产权,还要交2份税,权利与义务极不对等。
如果按照0.5-1%的比例征收,在当前这个一房难求的局面下,房价并不会很快降下来,而那些即将买房或者已买房的普通购房者是不是就将背负这个税负转嫁。举个简单的例子,假如一个北京的购房者09年初买的房产100万,首付30万,贷款70万,月供5000元,现在假如房产升值到了150万时开征物业税,按照评估值他将要缴纳1.5万的物业税,折合每月要缴税1250元,再加上上述的每月5000元月供,他每月又将增加相当于月供25%的支出,不知对于那些本已处于水深火热中的“房奴”们这是不是又一个让人心痛懊恼的事情。而那些租房的房主们对于每月增加的成本是不是也会把房产租金提高以填补物业税缴纳的损失,在北京这个流动人口这么多的城市,这点成本注定要转移到租房客身上。相反,每月增加的那点月供成本对于那些手握巨量资金炒房的人来说,仅相当于利息升了1个百分点,既然人家敢炒房,这增加的1%利息成本能吓退那些贪婪的炒房者吗?这点增加的物业税对于那些动辄上千万豪宅的富人来说是成本吗,只能是吃几顿饭的钱吧。物业税的开征短期内只能是苦了租房客和房奴们,难以撼动炒房人和豪宅业主的九牛一毛。
物业税的开征总是地方政府最积极,中央对物业税总是态度不明确,这里面明白的,物业税是地方税种。中国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地方财政收入成逐年下降,而中央财政逐年上升,地方财政逐年吃紧,有的地级市连公务员的工资都发不出来,有个笑话,说中部省份某地级市的财政就靠两个单位维持,一是城南的火葬场,一是城北的国道收费站。遇到年景差时,还要拿收费站做抵押向周边城市借债度日,地方政府的窘境可见一斑。这一切的一切在98年我们实行房地产市场化以来出现了转机,地方发现了财政收入之外的最大一笔外快,卖地。这些年地方政府卖地日子过得有滋有味,但土地总是有限的啊,卖地总有卖完的时候吧,这时候怎么办呢,收物业税了啊!地方政府热盼这个物业税的出台,而国家税务总局对物业税会热情表态吗,难!既然可以着急开征物业税与国际接轨,那么能否可以也学国外实行个人所得税抵扣月供啊,没见有政府官员大力呼吁推行此政策。
物业税是个好东西,可我们在当前房子供需矛盾突出,土地供给制度不够合理的实际情况下贸然出台物业税,愿望上以其来打压房价是美好的,最后的结果却是苦了那些仅仅要求一个小小蜗居的小百姓们,物业税那点真实的作用也化为了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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