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毕业了想改变外在,一直觉得自己不好看,求帮助。。。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21-1-28 01:3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觉得自己22年都活得乱七八糟的,只想改变。
  感觉自己很不好看,生活深受影响。
  对穿衣打扮都不是很懂,求指点。

  


  去年实习时候的。
  不知道能不能看见啊。


  第十三条会员在社区内的言论(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下同)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会员的言论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十)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十一)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四条会员的言论应符合社区规则以及所在分区和版的规则。
  会员发言前应了解所在版的讨论主题和相关规定,不发表与版规不符的言论,不在他人的帖子内发表与主帖内容无关的言论。
  对他人或者社区公职人员的投诉应发表在指定的栏目。
  第十五条会员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剽窃他人作品,转载和引用他人作品时应符合版权许可。
  第十六条会员应遵守社区秩序和网络道德,不得污言秽语,不得进行刷屏、恶意顶贴、恶意灌水等影响他人阅读的行为。
  第十七条会员应尊重他人隐私,除非涉及公众利益或者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发表他人的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资料以及其他隐私信息。
  第十八条未经社区许可,禁止发布广告或者其他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的的内容。
  第十九条会员在社区内发表违规言论的,社区公职人员有权删除其全部或部分言论,并视情节和危害结果,对其给予适当的处罚。
  删除会员言论和处罚会员,必须给出明确的理由,并以社区规则为依据。
  第二十条 会员对自己的言论承担责任。
  会员在公共论坛的言论一经发表,就无法由本人修改和删除,除非有重大理由,社区公职人员不受理会员删除自己言论的请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1-1-28 01:3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太矮,看不见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