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如此不公,杀人不用偿命,不用赔偿,岂不是可以随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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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8 03:4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男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一年零六个月,刑满释放,出来一个多月后驾驶小车冲撞行人,被撞人因抢救无效9天后死亡。
  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司机负全责,司机属于无证醉酒驾驶。在事发后肇事司机非但不及时拨打120请求救护,还迅速逃离现场。后有好心路人拨打120伤者才得以送往医院。约在一个多小时后肇事司机到医院打探伤者情况遇到家属,家属询问其是司机否?其否认。交警曾两次到医院询问司机是否在场,肇事司机仍躲在一旁不主动站出来承认。
  事故发生约五个小时后,伤者一直昏迷不醒最后被送入重症监护室,交警在医院寻找司机不果的情况下向在场的人说明了此事的严重性时,此男子也未向交警承认其是司机,交警走后一段时间,此男子才向家属承认其是肇事司机。但也未主动打电话给交警自首。家属上报交警,其后才对司机进行抽血化验。检验部门经血液检测后,出具了一份血液检测报告,该报告表明:事故发生时间为2012年1月13日18时30分,抽血时间为:2012年1月13日23时45分,本次检验的酒精含量为45mg/100ml.按照健康人的血液酒精浓度消除速率每小时10mg/100ml推算,被鉴定为发生事故当时的酒精含量应为95mg/100ml.据(GB19522-2004车辆驾驶员血液酒精含量临界值:饮酒驾车:20mg/100ml.醉驾:80mg/100ml)
  肇事司机在伤者的整个抢救过程中以及抢救无效后,均未向受害者家属协商赔偿和做出道歉。
  然而如此刑事案件,法院竟然才判处肇事司机刑罚2年,且美其名曰肇事司机带有自首情节予其再减刑10%的刑罚时间,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此次交通事故竟然只属于酒驾而非醉驾……这就是中国十几亿人民敬畏的法律吗?这就是所谓的严判吗?若是,有关部门出具的酒精含量推算有何意义?法律又是谁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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