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血的教训,世间到底还有没有公道?(泰兴7.9姑嫂坠河之真相)(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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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1-1-28 06: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看这篇帖子之前,笔者想先请大家看下昨天也就是7月10号的扬子晚报的A10版的报道:
  昨天上午10时30分,泰兴姑嫂二人驾车带着各自的孩子回家探亲,车到达目的地后,两位母亲让两名孩子先行下车,准备将车停好后再去。谁知,小车在倒车时不慎跌落进一侧滚滚的河水中。两小时后,小车被打捞上岸,其中的嫂子因溺水时间太长身亡,而当时驾车的姑姑不知所踪。为配合营救人员施救,附近船闸迅速关闸,停止放水。截至记者发稿时,有关打捞工作还在进行
  两孩子提前下车,停在路上的轿车不见了
  记者接报赶到现场发现,事发地点在泰州高港区南官河的西侧,旁边是某生活小区,河堤上一条水泥马路大约2米多宽。河中央,海事、消防等部门有关人员正在探捞出事轿车。记者现场看到一个女孩哭成了泪人,不停央求他人快救河里的妈妈。女孩小张(化名)年龄在20岁上下,因着急加之伤心过度,被人架着才勉强站立。
  小张哭泣着断断续续地告诉记者,当天上午,她和母亲一道搭乘姑姑驾驶的蓝色小轿车,与表弟一同回奶奶家。奶奶家东侧是当地南官河。到奶奶家附近后,车子在河堤上停了下来。妈妈让她和表弟先下车去奶奶家,妈妈和姑姑把车停好后随后就去。谁知,几分钟后,她就听到外面有人高喊“有小车掉河里了”。她赶紧出门,看到刚刚还停在小路上面的轿车,已经不见了踪影。随即,有人称其先在河中央看到过一人,200米外一辆蓝色小轿车也曾在水面忽隐忽现。
  女司机曾在水面呼救,但没能抓住救生圈
  记者辗转找到了最先发现事故的目击者。据其回忆,当时他看到河中央有一人在忽上忽下地“沉浮”,其手里面还拿着钱包一样的东西在挥动,后来河里一条船上的船员向水里抛了一只救生圈。但由于水流湍急,水中那人几次试图靠近救生圈未果,最后一个浪头打了过来,那人沉下水面再也没有浮上来了。与此同时,在距离那人200米位置处,目击者还看到了一辆蓝色小轿车在水面忽隐忽现,后来也沉了下去。他见状迅速报警求助。
  记者了解到,为尽快将落水姑嫂营救上岸,当地警方迅速调来5条船只进行打捞。昨天中午12点30分,在距离出事地点下游200米处,营救人员通过滚钩探捞,在水下发现了出事的小轿车。营救人员先行拽出车内被困的女子即小张的妈妈,她随后被高港区120急救中心接走抢救。由于该处不便将小车打捞出水,营救船只靠近后固定住水下的小轿车,再将其慢慢牵引到下游300米处的北洋桥下,最后通过起吊机将其吊上岸。遗憾的是,由于溺水时间太长,小张的妈妈经40分钟抢救后被宣告不治。
  据了解,当时在水面挥手呼救的就是小张的姑姑,车子坠河后她钻出了车子,后因体力不支被河水冲走。
  事发时上游正开闸放水,造成水流湍急
  记者了解到,在小张姑姑当时停车的附近,交警发现了一条大约二三米长的刹车痕迹,而轿车出水后其挡位还处在倒车挡位置。据分析,蓝色小轿车应该是在倒车时,司机没有注意到车后的空当,车后轮率先悬空后车身整体坠入河中。小轿车在坠落过程中,其天窗破裂,小张姑姑从缺口处游出车体,浮出水面。据介绍,事发南官河河面宽约50多米,最深处有七八米。当天上午,距离事发现场上游一公里处的口岸船闸开始放水,造成河面水流湍急。在水流作用下,有人发现时,女司机和汽车已经相距很远。在打捞初期,有群众第一时间将意外事故通报给了口岸船闸。为帮助营救人员能顺利找到失事轿车和司乘者,船闸当下关闸,停止放水。目前,船闸还没有开闸。据了解,小张的妈妈今年44岁,而其尚未找到的姑姑今年40岁。截至记者发稿时,打捞小张姑姑的工作还在继续。
  出事的两位,都是笔者的家人。报纸上的报道,多少都是经过一些修饰和美化的,这一点也无可厚非。而笔者只是想在此,将事情再补充说明一下,希望事实的真相不会被掩盖。再谈一谈这件事背后我们应当思考的问题。
  实际上,报纸的报道里有几处地方是不实的。
  第一: 倒车的原因报道中并没有交代。
  笔者的舅妈,也就是那个失踪的小张姑姑,当时开车行驶在乡间小路去看望她的姨妈,车上坐着她的儿子(也就是笔者的表弟)以及她的嫂子和她嫂子的女儿。当时车子并没有到达目的地,只是因为前面正在修路(据表弟回忆:前面的路铺着一块大木板,木板下面是未干的水泥),无法继续前进,因路窄以至于车子无法掉头,只能倒行。笔者的舅妈让两个孩子先行下车,步行到奶奶家,我的表弟和他的表姐才逃过一劫。是的,很多人会说,笔者舅妈的嫂子应该下来帮忙看着点路,这样会更加安全一点。只不过,事情已经发生了,一条人命已经消逝了,也就请大家不必再去苛责。只不过,需要有所质疑的是,既然那条路行不通,为什么不在路口竖立警示牌或提示牌呢?难道这也是天大的难事? 而且最可笑的是,在事发之后不久的下午时分,那块木板已经被撤走,并且路面也被修整好,已经可以通行。笔者不知道,这么急速的修整,是为了掩盖什么?当然了,路面修整好是一件利民好事,笔者也不想去再对其多加猜疑。
  第二:报道中说:“河里一条船上的船员向水里抛了一只救生圈,但由于水流湍急,水中那人几次试图靠近救生圈都未果,最后一个浪头打过来,那人沉下水面就再也没有浮上来了。”这里的“那人”指的就是我的舅妈,我的表弟,也就是舅妈的孩子,作为当时在场的目击者,在看到这篇报道后,不经愤然怒骂,说报纸上都是胡吹乱写。从他那里和其他的目击者口中,笔者了解到,事实情况是,车子倒入水中后,先是漂浮在水面上,被水流冲出两百多米,在此期间,舅妈还在车中给笔者的舅舅打了电话求救。而就在这时,有一艘船正往这边行驶,岸上的人多次要求那艘船暂停行驶,只是船上的人员并不听从,而车子,也被行船激起的浪给打翻,开始下沉。此时,车的天窗被打破,小张的妈妈,即笔者舅妈的嫂子,因为不会闭气和游泳,没办法逃生,而笔者的舅妈,她将驾驶座旁边的窗户打破,从车窗里爬了出来,据目击者中一位老奶奶口述,她当时看到我的舅妈,一只手紧紧抓住车门,另一只手还在不停地挥动求救。随后她又因为湍急的水流,被迫与车子分开,她并不会游泳,而她依旧坚持挣扎了有五六百米远。在她于水中浮浮沉沉之时,先后又经过了五艘船,岸上有多人都请求船员予以救助,却只有第六艘船上的一位妇女,向她抛出了救生圈,只不过,即便那救生圈离她只有一臂的距离,她却再也没有办法抓住那救生圈了。
  第三:报道中还提到:“当地警方迅速调来5条船只进行打捞。”可是据笔者的表弟所说,警方调来的五条船,是在一个小时之后才到达的。
  第四:所谓的“船闸当下关闸”,事实上,是在出事之后40分钟。据了解,船闸地址与出事地点并不属于一个区。事发之后,当地人立即要求关闸救人,而在之前赶来的两位警察却说要等一等,需要等上级协调之后,才能关闸。就这样,明明可以得救的两条生命,就这样离我们而去。而事后,在被问及此事时,两地的公安部门都互相推诿,以图推卸责任。
  笔者在接到通知后全家都驱车赶到现场。这已经是四个小时以后的事情了,而打捞工作仍在进行,岸边也围绕了不少人。笔者不知道有没人有能够感受到,从别人口中听到对自己家人所出事故的惋惜时那种决绝的疼痛。在知道了自己家人本可以得救,却因为社会的淡漠无情而永远消逝之后,笔者的悲痛中更多的是悲愤。
  首先,作为警察,你们不都是人民的好公仆么!你们到底做了多少?!事发时,桥底一家小卖部里的老奶奶看到了落入水中的车子,第一时间报了警,只有两个警察在十五分钟之内赶到了现场,可他们唯一做的事情不是想办法先救人,而是一个在询问旁边围观的人民,一个在做笔录。笔者不知道,发生这种紧急情况,难道派出的不应该是水上的巡警么?就算老百姓不知道水警的电话,难道你警察系统内部在接到紧急情况之后,不会立即相互通知么?是的,做笔录是警察的本分,也是必要的步骤,但是这些步骤真的可以大过人命么?我不知道当水里还有急待拯救的生命之时,你们是怎么平心静气而又充耳不闻得做着你们的笔录?你们的良心呢?!这还仅仅只是其一。
  其二:实际上,那条河并不大,如果是平时,早就有人下去施救。正如报道中所说,当时正赶上船闸开闸放水的时期,水流量非常大,流速也很快,而在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在场的所有人都要求先将船闸关闭,救人才是头等大事。可是据笔者的表弟所说,当时在场的警察,不仅怠于救人,还出口阻拦关闸,说是要报请上级批准。是的,船闸和事发地点并不属于一个区,所以当地警方也许真的没有权力要求其他区的船闸关闸。这的确是正当程序,但是如果我们国家所有的事情,只去执着于程序的正当性,那么还有几个人会去关注实质的正当。最让笔者费解的是,为什么我们国家就是有这么些愚昧的官员,为人民所推举,食人民之俸禄,在行事上却那么僵化与疲软无能。难道就没有一个人想到可以先行关闸,同时上报批准的么?我想,这么大的事情,任是哪个上级领导,在正常情况下,都会予以批准。由此,笔者质疑的不再是我国某些官员的办事能力,而是智商!就因为要拿到上级的批准令,船闸在事发之后四十几分钟之后才真正开始关闭。可是这有什么用呢?任是水性再好的人,也不能在水里闷上四十几分钟,何况是两个不谙水性的妇女?而我们的报纸是怎么描述的呢?当下关闸?笔者不知道这些记者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去敲下这两个字,或者说,他们根本就不懂这两个字的含义。难道我们的新闻媒体,擅长的不是给世人传递真实的信息?而是为世间所有的丑恶披上美丽的外衣,以图粉饰太平?或者说是只知道一味的歌功颂德?而不追求事实的真相?如果是这样,那真的是太可悲了。
  其三:至于那四十分钟之后才到来的水警和一个小时以后才到达的五只打捞船。的确,事发突然,警方需要足够的准备。可是当真需要这么长的时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就这件事而言,笔者想,你们在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以及平时的训练上,都应当有所加强。以防发生更多的悲剧。是国家和人民培养了你们,但这却不代表着你们可以身居高位,遇到问题就只知道一味得推诿和拖延。不求你们有多为人民服务,但是最起码,你们要履行你们应当担负的职责!
  再次,就是那些见死不救的船员们。在到达现场的时候,有目击者告诉笔者,船上有船上的规矩,行船一向是救死不救活。这句话的含义相信不用笔者解释,大家都明白是什么意思。但是这个规矩是多么得可笑,多么得荒诞不经。也许当真有这种说法,但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做善事总是不会错的。前前后后有六艘船经过,即便水流再急,拯救一条生命,也并没有那么困难吧。况且只是一条宽五十米,最深处六七米的河 。一个救生圈,一根木杆,也许就能挽救一条生命。仅仅就是这样,却真的没有一个人伸出援手!这个社会究竟是怎么了?为什么会这么淡漠?在人情淡漠的背后,又存在着怎样的社会问题?我们又该怎样去加以解决?事实上,船员的这种见死不救,已经构成了一种不作为的犯罪。可惜的是,我国的法律,还没有健全到对此作出较为完备的规定。也许终有一天,他们会为以前的言行付出代价。逝者已矣,在昨天笔者写这篇帖子的草稿时,舅妈遗体已经找到,她,终于能回家了。家人本想去为她讨个说法,现在也都已经作罢。笔者写这篇帖子的初衷,只是让所有人知道事情的真相,也希望这篇帖子能为更多人所看到,能给警方一些压力,希望他们在处理这些紧急事情的时候,能够更加谨慎与高效率,不要再让跟多的生命留下遗憾。笔者的表弟已经永远得失去了母亲,此时此刻,他就在笔者旁边,那么茫然无助。如果这个社会还有一丝丝的温情,就请能见到这篇帖子的公民也好,官员也罢,都能重视起来,别再让更多的孩子没有妈妈,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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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1-28 06: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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