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行政机关的副局长,嫌弃糟糠之妻,找了个比自己小17岁的情妇,因为种种原因,也没有和妻子离婚,却在外租(买)了一套房子,和情妇公开同居出双入对。很多领导、同事都知道此事,却没有人过问。难道现在这样的行为,再也没有党纪国法的约束了吗?
去告他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这种问题...约束有用么?他自己的良心都不谴责了,谁还能约束得住?
为什么你不去举报他重婚?? 怕报复就去买个IC卡
向上级领导检举
一定要拿下证据再向有关部门反映
拿证据,告他重婚
这是国家的败类,一个家庭的不幸,应受全社会的谴责。要法办他很容易,到司法机关寻求帮助,然后以某罪起诉他。
这种情况明显是重婚,当然这是社会的悲哀,女人是弱者,这是比较经典的证明,这件事情是带有普遍性.我们这里还有明显的人人都知道的搞女人搞得让人家离婚了,不但不处理,还升迁了,所以你不必大惊小怪,现在这世道,有点恐怖.
可以向纪检委举报,但必须有有力证据!
现在是民不举,官不究。
这种情况太多了!就连执法人员都这样,他们又能管谁呢?如果管不正给自己戴上了枷锁了吗?
这种事只能是中央领导下文,从上到下专门整顿行政司法机关并处分这样的国家干部,只有这样也许我们国家象这样的人才会少一些。这样的人98%的是贪污腐败的。国家不管,咱们老百姓谁又能管得了呢? 一提起这些人真是可恶又可气!如果我们国家在这样下去,真不知道以后会发展成什么样子!而我们老百姓却真的是无能为力!无耐!无耐!
党纪国法可以治理的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