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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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3-21 10:3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 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应当在生育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样本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第二十六条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生育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一)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二)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三)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四)具有本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按上述规定,如果是生育第一胎,到夫妻任何一方的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都行,如果是生育第二胎,必须到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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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3-21 10:3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补充:可以的,没有问题,因为你户口在矿物局,只要你济宁单位或局机关愿意给你开,记住要盖你单位计划生育办公室章或单位行政章从国家人口计生委获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力推五项便民维权措施,其中包括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流动人口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登记。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司司长张春生表示,条例突出五项便民维权措施,其中最重要的一项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流动人口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改变了以往必须在流出地办理生育服务证的规定。
与以往相比,条例首次增加了隐私保护条款,规定政府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涉及流动人口隐私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张春生表示,流动人口的居住地址、是否怀孕等个人信息一律不许公开。五项便民维权措施还包括:严格禁止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取消由已婚育龄妇女本人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的规定,改由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负责相互通报、核实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信息;缩小办证范围,将婚育证明的办证对象由成年流动人口缩小为成年育龄妇女。 夫妻户口不在一个本的办准生证具体程序如下: 1:男女双方持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者村委会或者本单位开具无子女证明信. 2:男方到乡级计生办或者街道办盖章. 3:男方然后再到县计生办或者区计生办盖章. (先咨询乡级计生办或者街道办计生办是否需要,各地情况不一) 4:持盖最高行政级别计生办章的男方证明信连同女方的无子女证明信以及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到女方户籍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级计生办就可以办理准生证了. 最后宝宝出生后接生医院会给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拿着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男女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就可以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了.户口可以随便报在男女任何一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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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3-21 10:36: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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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3-21 10:3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好你们结婚所有的相关手续,哪怕是个小纸条都拿着,以防万一,你老婆的户口迁过来了吧!在你们当地政府开证明信,只要和结婚有关的就都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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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3-21 10:3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以为结婚就给准生证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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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3-21 10:3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计划生育那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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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3-21 10:36: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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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3-21 10:36: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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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3-21 10:36: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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