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问题 希望懂的人进来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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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9-10-14 09:4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日工时为八小时,超过时限应按加班计劳动报酬,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该公司,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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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0-14 09:42: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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