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鼎记里的庄家和明史的案子,历史上有这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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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5-11-17 21: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是有实事的。庄廷鑨明史狱清顺治,康熙时文字狱之一。浙江湖州人庄廷鑨招集学人编辑《明书》,称努尔哈赤为建州都督,不书清帝年号,而书隆武,永历等南明年号。被人告发,庄廷鑨戮尸,庄氏家属和为书写序,校阅,卖书,买书,刻字,印刷的人,以及地方官吏,分别被处死刑,或流放盛京(今辽宁沈阳),与披甲人为奴。 明相国乌程朱文恪公,尝著《明史》,举大经大法者革之,已刊行于世,未刊者为《列朝诸臣传》。国变后,朱氏家中落,以藁本质千金于庄廷鑨。廷家故富,因窜名己作,刻之。补崇祯一朝事,中多指斥昭代语。岁癸卯,归安知县吴之荣罢官,谋以告讦为功,藉此作起复地,白其事于将军松魁。魁移巡抚朱昌祚,朱牒督学胡尚衡,廷鑨并纳重赂以免,乃稍易指斥语重刊之。之荣计不行,特购得初刊本上之法司。事闻,遣刑部侍郎出谳狱。时廷鑨已死,戮其尸,诛弟廷钺。旧礼部侍郎李令皙曾作序,亦伏法,并及其四子。令皙幼子年十六,法司令其减供一岁,例得免死充军。对曰:“予见父兄死,不忍独生。”卒不易供而死。序中称旧史朱氏者,指文恪也。之荣素怨南浔富人朱佑明,遂嫁祸,且指其姓名以证,并诛其五子。松魁及幕客程维藩,械赴京师,魁以入议仅削官,维藩戮于燕市。昌祚、尚衡贿谳狱者,委过于初申覆之学官。归安、乌程两学官并坐斩,而二人幸免。湖州太守谭希闵,莅官甫半月,事发,与推官李焕皆以隐匿,罪至绞。浒墅关榷货主事李尚白,闻阊门书坊有是书,遣役购之,适书贾他出。役坐其邻一朱姓者少待,及书贾返,朱为判其价。时主事已入京,以购逆书立斩。书贾及役斩于杭。邻朱姓者,因年逾七十免死,偕其妻发极边。归安第元锡方为朝邑令,与吴之镛、之铭兄弟,尝预参校,悉被戮。时江楚诸名士列名书中者皆死。刻工及鬻书者同曰刑。惟海宁查继佐、仁和陆圻,当狱初起,先首告,谓廷鑨慕其名,列之参校中,得脱罪。是狱也。死者七十余人,妇女并发边。盖浙之大吏及谳狱之侍郎,鉴于松魁,且畏之荣复有言,虽有冤者不敢奏雪也。之荣卒以此起用,并以所藉朱佑明之产给之。后仕至右佥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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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5-11-17 21: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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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5-11-17 21: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baike.baidu.com/view/94368.html?wtp=tt自己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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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5-11-17 21: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庸知道吧..就是他祖上告发庄家的..被康熙赐满姓..为什么他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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