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的”三寸金莲”脚趾严重变形,是不是很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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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7 | 2021-2-13 06: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刚开始时是非常痛的,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痛觉会逐渐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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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2-13 06: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缠的时候疼,长大了不会很疼,但是走路很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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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2-13 06: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听说过,刚刚把脚包起来的时候只是普通的痛而已,但是好像要弄N多天的,从几个小时之后脚就肿起来了,但是布包的紧啊,就算肿的再厉害疼的再厉害也挣不开的。被裹脚的小女孩都是被家长强制给弄的,脚上的布打的死结自己根本解不开,然后被扔到一个空房间里面锁起来,任她怎么哭都不开门,直到已经彻底没力气了才会开门让她出来,不过一般都是已经哭了好几天之后的事情了。之后也就。。。。算是适应了吧,然后等到骨头彻底变形的时候,就不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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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2-13 06: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很痛了,那是用强制的方式使骨头变形·~~女子裹小脚的起源据说是这样的:南唐李后主(公元937——978)因为喜欢宫嫔睿娘的小脚状态,就让她缠足做新月状,并因此成为皇宫里最受宠的一个女人。于是皇宫里开始流行缠足。由于皇帝的表率作用,小脚成为时尚,继而官场与民间也相继流行。民间谚语说得十分形象:“裹小脚一双,流眼泪一缸”。缠足开始的年龄,一般从4、5岁开始,耗时3、4年,到7、8岁初具模样。缠足前以热水烫脚,趁着脚还温热,将脚拇趾外的四个脚趾向脚底弯曲,紧贴脚底,并在脚下趾间涂上明矾,时间一长,脚缠得弓弯短小,使脚底凹陷,脚背隆起,脚的长度会被缩短。云南六一村的吴杨氏老太太这样回忆她的缠脚的经历:她母亲用织布机上的“射通”,横垫在她的脚腰下,让脚腰凸起。然后,裹扎起来,逼她走路。慢慢的,脚腰被“射通”凸断了。她因此一个多月不能下床走路。虽然脚腰折断了,但她的脚仍然臃肿难看。她母亲又念叨:你这双男人脚,怎么还不烂?她奶奶也说:难烂了,该使用法子了。于是,她母亲在她奶奶的指导下,找来半个瓷碗,砸成碎片,放在她的脚底、脚腰、脚面上,再用缠足布包裹起来,套上小鞋,让她下地行动。她的脚被划破了,血迹从缠足布中渗透出来,变黑,发腥,发臭。她经常疼得脸色苍白,精神恍惚,体重大减。缠足通过外力改变脚的形状,严重影响了脚的正常发育,引起软组织挛缩,这个痛苦的过程是用言语不足以描述的。而一千多年以来中国的千千万万的女性从小就要经受这样的痛楚,不情愿的忍受这种从心理和身体上的摧残。通过缠脚而来的小脚真的那么美吗?以至于男人在娶妻时将它作为一条最重要的标准,而女性将它作为人生中对自己身体必须实现的重大改造。事实则不然,下面有一段关于小脚的真实的描述,让人非常的感慨,从我们现在的审美角度出发,我们甚至会觉得我们的祖先是那么的不可理喻。一般来说,小脚从正面看,像火伤之后,脱去陈皮烂肉,露出变形、变颜的一个肉疙瘩。只有一个翘起的趾头,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其它,一概呈现出可憎的模糊轮廓。 从侧面看,脚趾和脚跟已从中折断,两部分紧挨在一起,在软肉的附和下,形成一条由两端站立的曲线,脚跟臃肿,脚掌消失,脚背凸起。脚的全长不及自然长度的一半,整只脚像一个不规则的三角形。最恐怖的是从正面看脚底。那是一幅完全消解了人足的原始形象的荒诞图案。除了变形的足跟之外,已没有一丁点平滑的脚板。四个脚趾长短不一地向外转折,围绕在以大脚趾为轴心的脚心下面,脚趾的正面因此变成了脚板心,完全扭曲地压在了脚板底下。我们都很清楚,在审美不超出常态的情况下,这样的小脚是很丑的。事实上,这样的小脚也不健康,不实用,缠足对人身的伤害是终身的。缠了小脚的女人其支撑的重心移到脚外部,行动极为不便。而且它们成年后多患早发退行性关节炎。无论是从赏心悦目还是从健康实用的角度,女人缠小脚都是不应该被接受的,而这样的残忍的行为在我们中国的历史上却曾经盛行一千余年,以至于我们不得不承认它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有影响力的文化,古人的这种不健康的视觉审美取向就象一个复杂的谜(当然,这肯定不仅仅是个审美的问题),而这个谜的背后有太多的东西值得我们深思和反省。很多人都认为女子缠小脚的习俗是封建社会和男权社会的产物。显然,它们之间是有很多的内在的联系的,但如果要说,小脚文化与封建社会和男权社会有着必然的等同性,却是值得怀疑的。在西方也同样经历了封建社会,女子的地位一度非常低下,他们的女性通过束腰和穿高跟鞋的方式来获得男性的认可,没有听说过有逼迫女性缠小脚的历史传闻,这无论如何比缠小脚来的文明。女子裹小脚的起源据说是这样的:南唐李后主(公元937——978)因为喜欢宫嫔睿娘的小脚状态,就让她缠足做新月状,并因此成为皇宫里最受宠的一个女人。于是皇宫里开始流行缠足。由于皇帝的表率作用,小脚成为时尚,继而官场与民间也相继流行。这并没有得到确证,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唐朝的女子不用缠脚,而恰恰是从宋朝(公元960——1234)开始,儒家文人乃至于农家男人开始痴迷的追捧女子的“三寸金莲”。但我们都知道中国的封建社会在秦始皇统一全国(公元前221)之前就已经形成。从此我们可以看出,缠小脚的习俗并不是封建社会和男权社会的伴生物。现在就有一个最大的疑问,那就是为什么偏偏就是在宋朝,这样一个随着历史前进的步伐已经比较开化的年代,女子裹小脚这样的反人道的残忍的习俗却盛行开来。其实“三寸金莲”的说法源于北齐少帝萧宝卷赞其宠妾潘玉儿一双柔弱无骨的纤小美足“步步生莲花!”,但当时及其后的隋唐在对脚的审美上并未出现这样的倾向,所以女子裹小脚在宋朝泛滥开来绝不可能是偶然的,一定是有其社会与思想根源的。因为时代久远又难以找到第一手的资料,我们只能根据当时社会以及文化方面的史料作一些合理的推理,下面我想尽我所能就这个问题作一些深入的思考与探索。任何一种现象都可以从社会的历史与现实中寻找根源,而且其根源一般都可以追踪到文化,小脚的陋俗也不例外。小脚习俗所存在于的文化环境必定是一种非理性的文化所产生的。而一般来说,文化内涵中核心思想的单一性或者说叫做单调性是非常容易导致文化的非理性,因为缺乏不同思想的争鸣,就难以对思想本身进行反思,同时文化中核心思想的一元化因为缺少其他思想的制衡,容易走向极端。当这种非常态的文化主导了一个国家时,这个国家的民众作为个体就被单一的思想简单化,无论是从个体自身还是与其他个体相比较都找不到思考的内驱力,作为整体因为内部没有差异性,缺乏内部矛盾的整体失去前进的原动力。当整个国家都基本静止了他的思维,民众反过来就完全固守于已有的非常态文化,并逐渐惰性的走向极至,国家与民众不可避免的进入非理性状态。尤其不幸的是,文化中核心思想的一元化与由它所主导的非理性国家互相作用,形成恶性循环,在这种情形下,任何荒谬的事情的发生以及可能长久的持续都是不足为奇的。而在宋朝,程朱理学就是上面推理的现实演绎。朱的理学与程的心学都是对儒家学说的进一步发展,将中庸提到天理的高度,并根据他们所认为的道与器相分离的原则,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这种思想体现了对作为人这样的有尊严的个体的极端的不尊重,当这种思想成为整个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时,一旦脚是否小成为评判女子是否美的标准(事实上已经上升为贤良与道德的标准),全社会对于女子因此所遭受的痛楚的漠视也就不足为奇了。宋王朝在中国历代王朝中是一个比较弱势的政权。一方面,其领土局限于中原及长江以南地区,该地区内又基本为汉族人,所以无论是地域文化和种族文化都是比较单一的,这种情形有利于某一种思想在全国形成权威地位。而在汉唐时期,因为领有西域大漠,肢体完整,政治文化中心长安更是胡汉文化的交汇地带,这就是为什么尽管从西汉时汉武帝就已开始认识到儒家学说是统治者愚民的一剂良药,并让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而这却没有导致汉唐期间儒家思想在社会中的极权地位。另一方面,纵观整个宋朝政权历史,在与少数民族政权如金、辽、西夏交战的战场上一直处于被动地位,朝廷内也有主战和主和两种声音,但主张称臣和进贡的投降派一直都占了上风,而且皇室也倾向于苟和求安,但这就增加了百姓的赋税负担,民不聊生,农民起义风起云涌,因为这种内外交困的局面,加之政权本身体弱,所以几乎没有哪个朝代像宋朝的当权者那样对安定与秩序充满了渴望。儒家思想的核心是道德至上,而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是“三纲五常“,三纲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是仁、义、礼、智、信。可见,儒家思想是强调秩序和塑造权威的思想,是维护皇权与男权的思想,这正切合了当时政权的需要,所以统治者极端的推崇儒家学说,并在统治中深刻地贯彻、严格地执行、极力地发展儒家思想。男权与皇权都属于极权和威权的范畴,都是儒家思想所倡导的,它们一脉相承。随着皇权的权威被进一步神化,男子相对于女子强势地位就被进一步增强,而男子的强与女子的弱是相对的,即这种更加强势的地位必定是建立在进一步降低和弱化女子的地位的基础上的。在这里有一点应该被提到,宋朝的男性是比较压抑的,他们在对外族的战争中基本都是失败的,这里面除了国力军事等宏观因素,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在古代战场当战法水平接近时,士兵的力量与野性至关重要,宋朝军队在用兵方面与北方少数民族相比水平相近,但由于士兵基本上是汉人,而且多来自江南,在力量与野性方面相对明显欠缺,在战场上的失败就不奇怪了,但由此而来的巨大的挫败感对宋朝的男性是沉重的心理上的折磨。在宋朝这样一个男权社会里,男子对自己的强大有着与生俱来的自负,但当他们的这种自负被自己的保家卫国的无能所重创时,必然从本能上必然去寻找出路以承载破碎的尊严。很显然,女性是最合适的对象。汉代才女班昭在她的著名的《女诫》中曾提到:“阴阳殊性,男女异行。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可见在中国历史上,男性的刚强在本质上就是以女性的柔弱为衬托的,所以,必然的,当时的男性潜意识的迫使女性走向更弱势的地位,从而为自己在战场上丢失的自尊寻找平衡。女性在缠了小脚之后,因行走不便只得轻抬步微扭腰(所谓的莲步姗姗)而尽显柔弱,因不能轻松随便走动只得好好呆在家里相夫教子,做一个娴静的贤妻良母,这与宋王朝政权渴望的秩序是相符的,更是当时逐渐走向极端的儒家文化所提倡的境界,而且还暗暗迎合了当时男性当中普遍的一种心理需求。因此,女子缠小脚的行为在宋朝走向泛滥是由当时社会极其不正常的宏观的社会形势和文化氛围所决定的。缠小脚的陋俗竟然能从宋朝一直延续到民国初期,最合理的解释只能是,宋朝以降,极端的儒家思想,也就是将禁锢人性的礼发挥到极至的程朱理学一直在社会占据着统治地位。但是,社会这种宏观的思想的代代传承具体到微观是由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个体所实现的,程朱理学的延续不衰说到底是一代代的一个个有灵性的人所作出的选择的综合的结果,这是一个多么大人为的悲剧。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国内外交流的频繁,西方的文明之风在国内逐渐刮大,知识分子率先觉醒,并开始积极宣传西方的各种流派的思想,反思我们的传统文化的某些弊病,这种思考逐渐蔓延到整个社会。在这种多元的文化氛围熏陶之下,当时的社会思想非常活跃,人们开始真正的理性的去审视自己的那些为礼教所束缚的非理性的风俗习惯,所以,水到渠成的,男人的长辫子给剪了,女人放足了。但是,中国女人的千年裹足的疼痛与屈辱实在是不能这样轻轻的一笔就从我们的历史中勾去,只有对历史的深刻反思才能让我们克服蒙昧,踏者历史的足迹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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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2-13 06: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错,千万不要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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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2-13 06: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叫穿小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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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2-13 06: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骨头变形了,很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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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1-2-13 06: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缠足现象始于五代时期。南唐后主李煜的宫嫔娘用布帛缠脚,使其呈“新月”状,穿着素袜,在黄金做成的莲花上跳舞,李煜看后十分喜欢,称其有凌云之态。这种风气先兴起于宫帷之中,后进入民间,到北宋神宗熙宁年间就广为流传了,并把缠脚当成了妇女的美德,把不缠脚当做耻辱。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皇后马娘娘,就是因为有一双天然大脚而受尽嘲笑。 过去的女孩-般在五六岁时开始缠足,其方法是用长布条将拇趾以外的四个脚指连同脚掌折断弯向脚心,形成“笋”形的“三寸金莲”。其惨其痛,可想而知,这样做一般大都是在长辈的逼迫下进行的。母亲或祖母不顾孩子的眼泪与喊叫,以尽到她们的责任,并以此保证孩子未来的婚姻生活。 这种人为的伤残行为之所以能广为流行,是因为它以人工的方式营造出了一种独特的“女性美”。在五代之前,即有诗文称赞女性小脚之美,五代之后缠过的小脚更是被誉为“金莲”、“香钩”、“步步生莲花”等等。文人们甚至总结出了小脚的“四美”(形、质、姿、神)、“三美”(肥、软、秀)。到清朝。缠足之风大盛,汉族女子没有不缠足的。 这种审美心理事实上包含了浓厚的性意识,清朝文人李渔在其《闲情偶寄》中甚至公然声称,缠足的最高目的是为了满足男人的性欲。由于小脚“香艳欲绝”。玩弄起来足以使人“魂销千古”,他竟将小脚的玩法归纳出了48种之多。如:闻、吸、舔、咬、搔、脱、捏、推等。可以说,在古代小脚是女人除阴部、乳房外的第三“性器官”。在古典名著《金瓶梅》中就有“罗袜一弯,金莲三寸,是砌坑时破土的锹锄”之类的说法。甚至穿在小脚上的绣鞋也被赋予了性的内涵。清朝时,一位中国留学生被日本海关官员要求解释为什么携带一些小巧的编织绣鞋,这位学生有点害羞地说他希望在他空闲时间能欣赏到他爱人的“脚”。 除此以外,缠足似乎还有另一个目的。由于脚小不便于行走,让女人缠了足就可以防止“红杏出墙”。如同古代埃及的男人不给妻子鞋穿;中世纪的欧洲男人为女人制作了贞操带。而实际上,在贫穷落后的中国,除了少数的富裕人家女子外,大多数小脚女人不得不为生计而奔波,她们付出的艰辛,要远远超过一个天足的女人。 缠足作为一种习俗,也造成了另外一些习俗的形成,如古时候山西大同的赛脚会,就是女人们在农历六月初六这天,向人们展示自己的小脚,以博得好评为荣。 缠足,在历史上也曾被禁止过。清康熙帝曾明令禁止,太平天国也曾颁布过类似法令。直到清末,海禁大开,在外来的文化和先进的知识分子不断呼吁声中,缠足的风气才非常缓慢地走向灭亡。特别是辛亥革命后,从城市到乡村缠足才逐渐被废除。今天,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些有一双被称为“解放脚”或“半裹脚”的妇女,而那些真正的“三寸金莲”已越来越少见了。 缠足这一习俗。体现了中国古代独特的审美标准和男尊女卑的社会结构。它的消亡,显示了妇女的解放和地位的提高,也标志了中国已从传统走向现代。三寸金莲属於古代的审美习俗,它源於“女子以脚小为美”的观念。女子到了一定年龄,用布带把双足紧紧缠裹,最终构成尖弯瘦小、状如菱角的锥形。双足缠好后,再穿上绸缎或布面的绣花的尖形小鞋(弓鞋),此即为“三寸金莲”。 实际上,“三寸金莲”仅属於书面用语,日常语言中常用的则是“小脚”(南方),或“小脚儿”(北方)。 网上有些文章或报道把女子缠足后所穿的小鞋(弓鞋)也称作“三寸金莲”,这是不对的。“三寸金莲”实际上就是经过缠裹后的尖形小脚,但由於这样的尖形小脚又是时刻不离所穿的弓鞋的(睡觉时换上睡鞋,也是一种软面小鞋),所以也可以把“三寸金莲”看作是尖形小脚与弓鞋的复合体,但无论如何,单纯把弓鞋称作“三寸金莲”显然是概念上的错误。 也有人把缠足女子所穿的弓鞋称作“莲鞋”,这也是不对的。“莲鞋”这一称谓仅仅是现代某些个人的叫法。自五代起至清末的大量的书中并无这样称谓的记载,所以并不公认,故尔这样的称谓也应摒弃,而以“弓鞋”、“绣履”或“弓鞋绣履”为正名。在日常用语中则称之为“小鞋”或“小脚鞋”。 三寸金莲的“三寸”有极言其小的含义。其实并非一定要小到三寸。考缠足起於五代时期(公元960年前后),并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前后,这期间不知更换了多少朝代,各个时期的度量衡也不尽相同,如果说一定要“三寸”,那麽,要哪个朝代的“三寸”就成了大问题。缠足是纯粹的民间行为,它是以约定俗成为基础的,并没有严格的尺度。足的大小观念在女性群体中的比较中产生,当然有愈缠愈小的趋势,以至於有小於三寸的小脚,但这绝不是主流,因为这样的小脚几乎是不能走路的,可以说这是一双废脚。所以是不足为训的。当时公认的标准是:脚缠得小而又能走路方为美足,这样的小脚一般在三至四寸之间(10—13.2 cm)。 现代还有人把三寸左右的小脚称作“金莲”,把四寸左右的小脚称作“银莲”,五寸左右的小脚称作“铁莲”,这实在是毫无根据的杜撰,而且甚属滑稽,与正统的缠足民俗相去甚远。事实上,一个女子,只要双足缠成尖形并且四趾弯向足底,就一律称之为金莲,至於金莲的大小则另有别论。这才是缠足民俗的本原含义。你想想嘛...如果把你强行的关进一个没办法容身的地方,可是那个地方又异常的狭小,你的感觉会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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