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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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07-3-29 08: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按法律程序来的话..你叔叔的孩子和婶婶都是有权利继承遗产的(在你爷爷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换句话说.你叔叔家的孩子跟你是平等的.你们两个分的是一样多.这些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你可以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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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3-29 08: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得很正确.但一般这样的问题得看你爷爷有没有立遗嘱?如果没有,就是属于死亡户,过户也不好过.也需要经过这些过程.他们有这遗产的继承权.现在就得看你奶奶怎么处理这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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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3-29 08: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爷爷的5个孩子人人有份,叔叔死了,儿子继承.除非他们公证放弃遗产继承.否则人人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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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3-29 08: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都可以继承,除非他们放弃遗产继承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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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3-29 08: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遗产继承与户口无关,因此你们一家可以分得与婶婶的孩子一样的遗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双方共有财产,因此你这房产的一半是你奶奶的,这剩下的一半,是你爷爷的遗产,由你奶奶,你父亲和他的四个兄弟姐妹六人共同平均继承一人一份。到你奶奶死亡时,她的那部分个人财产成为遗产就由你父亲五个兄弟姐妹平均继承。你叔叔或姑姑死亡的,遗产由其子女代位继承。就是说,如果你奶奶也没有遗嘱的话,那么这个房产就由你父亲的五个兄弟姐妹平均分了。叔叔那份由他的儿子代位继承。《继承法》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参考资料:http://www.people.com.cn/item/flfgk/cyflfg/c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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