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 异地申报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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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9-10-20 16: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21号)一、关于二级分支机构的判定问题?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总机构应及时将其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报送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并向其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及时出具有效证明(支持证明的材料包括总机构拨款证明、总分机构协议或合同、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等)。?二级分支机构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由总机构出具的二级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二级分支机构进行审核鉴定,督促其及时预缴企业所得税。?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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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0-20 16: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回公司所在地申报,它不要你的税你还得求着它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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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0-20 16: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以分公司的名义开外经证,发票抬头是分公司的,营业税在开票所在地交,企业所得税如有总公司提供的分配表按分配表预交,如无总公司的分配表企得税全额在在分公司的注册地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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