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一般分类和特别总帐分类有什么区别?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3 | 2009-10-20 14:3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总帐科目(FB50):只有借贷40/50,一般用于费用报销,无MM集成的手工记帐等一般过帐(F-20):它除40/50记帐码,还有很多记帐码,如25付款、35收款、31发票等,用于供应商发票校验、供应商付款、客户收款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9-10-20 14:39: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客户或供应商或资产只有一个统驭科目,F-02记账的时候,若不选特别总账标示,则记账在主记录中的统驭科目中,一般为应收应付。若关于此客户、供应商、资产等有非应收应付业务发生时,比如预收、预付、信用证、保证金等,此时记账虽然记账在客户供应商上,但不需要记账在往来科目上,此时就需要选择特别总账标示,以区分科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9-10-20 14:39: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用过SAP,全世界最严谨的软件,也是超贵的,觉得这个软件就纯粹把人当成流水线上的机器人,要搞清楚里面逻辑关系是比较难的,我们用的模块是相当多的,当时公司也有专门的SAP应用开发部门,我们经常会下发操作手册,不用问为啥照着做就是了。哈,这个回答不算不回答了,不知道你要知道这个区别干吗?我觉得要看软件应用时的流程定义才决定要不要选吧! 补充:我以前用一般总帐借贷用40 50供应商21 31 ,客户01 11是需要偏移的。有一些要加特殊总帐标志用29 39。还有系统生成的凭证各不相同。你也是费用,我也是,不会咱以前是同一个单位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9-10-20 14:39: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客户或供应商或资产只有一个统驭科目,F-02记账的时候,若不选特别总账标示,则记账在主记录中的统驭科目中,一般为应收应付。若关于此客户、供应商、资产等有非应收应付业务发生时,比如预收、预付、信用证、保证金等,此时记账虽然记账在客户供应商上,但不需要记账在往来科目上,此时就需要选择特别总账标示,以区分科目。特别总账是应收/应付中产生的特殊业务。根据业务类型在总账账簿中需要单独列示,如预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票据,其他自定义的业务等。SAP系统中1个客户主记录对应1个统驭科目,但根据业务类型不同,需要将同一客户的不同业务记账到多个统驭科目上,这时就必须借助特别总账标志来区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