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湖怎么成了“城市洗脚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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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2-18 01: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京莫愁湖公园周边地区高楼林立(图片均摘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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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湖怎么成了“城市洗脚盆”
——阅报随话(92)
有十多年未去南京莫愁湖公园了,那个时候是冲着《莫愁之歌》去的。上世纪八十年代这首唱遍大江南北的歌曲,曾吸引了多少游客慕名而去。其实,莫愁湖公园是六朝胜迹,早已是江南古典名园。汤显祖曾写诗赞美道:“石城湖上美人居,花月笙歌春恨余。独自楼台对公子,晚风秋水落芙蕖。”记得印象中的莫愁湖风景明净,气象开朗,真不愧古人称道的那样:“淡淡春山小小舟,一湖水气湿妆楼”(清·袁枚),“苍天特欲破愁城,一抹平湖独著名”(清·李德音)。这些旧诗新歌确实是对南京莫愁湖生态环境的真实写照。然而,这几天看到这些报道,让我吃惊不小。
近日,据新华社记者报道,今天在莫愁湖边走,再也看不到“花儿含羞笑,碧水也温柔”了,你听到的只是隆隆的打夯机声与高楼大厦铁桶般“围剿”湖边风光的另一幅图景。记者调查发现,莫愁湖东岸是万科金色家园小区,共有12幢住宅楼临岸建造,最低的18层,最高的30层,基本封死了莫愁湖东岸。紧邻这12幢大楼南边的是“名湖雅居”小区的多幢高楼,位于莫愁湖东南方向,与“万科”连为一体,把莫愁湖的南面封闭了。这两个“豪宅区”离湖岸仅10多米远,小区和莫愁湖之间还有私开的小门,莫愁湖成为小区居民的“私家花园”。如今,站在湖畔高楼上向湖里望去,莫愁湖更像一个“城市洗脚盆”。
(见下图——“最新版南京地区谷歌卫星地图”显示的莫愁湖地区图像)



经记者调研发现,不仅莫愁湖如此,其他的城市湖泊如玄武湖、乌龙潭、百家湖等也都正在被高楼大厦和富人豪宅包围和侵占,沦为一个个“城市洗脚盆”。如南京百家湖西岸的百家湖花园、文化名园等豪宅小区临湖而建,将环湖路拦腰截断,环湖路由一个圆圈变成了一个半圆,另一半成为别墅群和停车场。尽管市民对此不满,但有关部门却没有作为。(见下图)



另据我网上搜索,得知如今在玄武湖边上,一座座豪宅正在拔地而起,包括玄武英郡、天正湖滨、凤凰和鸣等在内的诸多湖景楼盘竞相叫卖,均以18层的高层建筑为主,高度为59.9米,玄武英郡竟达28层,高度100米。这些楼盘号称从10楼以上可以俯览玄武湖的全景以及紫金山山景。朱自清曾在《南京》一文中写过玄武湖:“一出城,看见湖,就有烟水苍茫之意。……这里的水是白的,又有波澜,俨然长江大河的气势,与西湖的静绿不同,最易于看月,一片空蒙,无边无界。”如今,玄武湖原生态的“一览无余”的优美天际线和“烟水苍茫”的良好环境已经被破坏无遗。(见下图)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历史文化名湖变成了“城市洗脚盆”呢?
一言以蔽之,是巨大的商业利益造成了城市规划的一大败笔!有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稀缺的公园物业资源,造就了临近公园的开发项目拥有巨大的升值潜力,开发商由此赚取相当高的利润。近年来,房地产掠夺式地开发湖泊资源,近湖高楼林立,“湖景房”经常成为小区楼盘的一个“卖点”,凡是“沾水”的楼盘都有巨大的增值空间,价格会相应高出很多。据了解,紧紧围住莫愁湖东岸的“12幢高层”房价如今狂涨,附近的一些二手房同样狂涨升值。
人们不禁要问:如果说,商业资本有攫取利益、追逐暴利的本能,那么,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在干什么呢?据报道,记者在采访莫愁湖管委会负责人时,对“为何在公园周边建高楼”的疑问,她显得十分委屈。据她介绍,莫愁湖公园规划定性为展示历史文化、古典建筑和周边市民提供城市休闲绿地为主要功能的风景名胜公园。规划明确提出:“公园周边建筑现状宜不高于30米,以传统建筑形式为主或带有古典建筑元素符号”。然而,目前铁桶一般紧紧环围莫愁湖的高层建筑已经远远超过了30米,限高规划成了一纸空文。她还反映,当时万科盖高楼时他们强烈反对过,但没有起到作用。当记者向南京市规划局采访时,却被以没有时间为由拒绝了。很显然,规划部门对此现象是难辞其咎的,因为没有规划局的批准同意,房地产商是难以操作的。
事实上,在“亲水楼盘”围湖大兴土木的热潮中,被糟蹋的并非仅仅是莫愁湖、玄武湖、百家湖,秦淮河畔临水而建的各处豪宅也曾因大煞风景而备受公众和学者的指责。但指责归指责,结果呢?政府收回了极高的土地拍卖价,开发商也赚了个盆满钵满。原本作为公众资源的城市水面成了豪宅的“洗脚盆”,普通民众则无法再像以前一样享受风景。以前,市民们早晨五六点钟在湖边散步,能见到晨曦在湖波上荡漾,一幅日出醉人风光,可现在到了早晨9点多钟,也很难见到湖面洒满阳光。市民们再也见不到昔日“水面荷花堤上柳”的美丽风景了,这是南京的损失,也是南京市民的痛苦。市民们提出了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那就是,城市的水面既是景观,也是公共资源。而在这些公共资源的保护利用方面,我们却极少能听到公众的声音。
政府的重要职能是对失范的市场行为予以调控与规范,以及对公共利益和公共财产予以维护。作为公众利益的代言人和守护者,地方政府理应通过召开规划听证会等广纳民意,并在此基础上谨慎决策,在城市开发和公众利益之间寻找一个最佳的契合点,这也是政府的执行理念和能力具体表现。如此,方能从根本上遏制开发商借城市景观渔利的冲动,方能有效地保护公众景观资源不被瓜分。现在,任凭地产商们圈地造楼,大肆侵占、破坏自然风景,既体现出政府职能的失落、管理手段的缺失,也表明许多地方政府在不正确的政绩观的驱动下,甚至在满足一己私利的欲望下,忘记了自己所代表的公共利益。由此,人们怎么能不担心,“亲水楼盘”围湖热潮依然不减,不知城市“钢筋森林”中的下一个“洗脚盆”又会是哪一个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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