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之前发生的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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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7-4-10 19: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除非遗嘱中明确指定由你个人继承房屋,或者你与妻子事前有明确约定,否则当然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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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4-10 19: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肯定是共同财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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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4-10 19: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遗嘱中明确指出该套住房归你个人所有,则该住房为你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遗嘱中并未明确确定该套住房归你个人所有,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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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7-4-10 19: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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