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的人进来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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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9-11-5 14:4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醉酒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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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1-5 14:47: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有明确规定。这里指醉酒的人仅包括生理性醉酒,不包括病理性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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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1-5 14:4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醉酒不是精神病,生理醉酒,即饮酒过量,导致酒精中毒出现精神失常的情况。在醉酒状态下,行为人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减弱判断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但并不会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而且醉酒的人对自己行为控制能力的减弱是人为的,是醉酒前应当预见并可以得到控制的。所以,醉酒的人不属于无责任能力的人。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预防犯罪,控制酗酒,是有积极意义的。精神病的发病迹象可以简单解释类似为不可抗力,难以自身控制,但如果他/她的监护人有疏忽看护而导致他人人身或财产上的损失,也是需要作出一定民事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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