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法的一些问题!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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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09-11-10 19: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合同签订后去没有特别约定就已经生效了,不去当然是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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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1-10 19: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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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1-10 19: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不去的话,那是当然算你违约了。楼上的说法不尽然正确。虽然没有写明日期。可以说是分歧。但是对于达成合意的劳动用工的目的是没有歧意的。因为双方都已经签名盖章,说明你们双方 是合意的。所以这个合同是成立的。没有写明日期是可以通过协商的。这个并不是合同的最主要内容。当然。如果你真不想去的话,那么你上班的第一天就可以提出辞职。一个月之后就可以走了。 现在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只要没有约定培训后的劳动用工年限是只要提前三十天就通知就可以辞职而不受约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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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1-10 19: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用工之日起算 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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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1-10 19: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合同通常最后一条的内容是: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还有一条内容是:本合同一式X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你和公司签的合同缺乏生效条件,是一份无效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不去工作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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